1. 聊話題
  2. 生活時事
  3. 國際新聞

南大博士老公找小姐,要離婚。我PR快到期了,孩子怎麼辦 ​

  • alphaP

  • 11-23


14796547094245.jpg

14796547096767.jpg

新加坡眼收到網友求助:


你好,我是一名兩個寶寶的媽媽,現在的身份是新加坡永久居民,到期時間是2017年3月12日。


我現在居住在中國,但我想把我的兩個孩子(都是女孩,分別是3歲和5歲)帶到新加坡上學。請問如何找學校讓她們入學?


我的丈夫在印度尼西亞的雅加達居住3年了。他並不支持讓小孩在新加坡上學的事情,請問我有選擇的餘地嗎?


14796547106878.jpg


我和丈夫都是中國湖南老家人,也是三年初中同學。初中畢業后,各自在不同的高中念書。後來知道他考了我們本地的文科狀元,保送到了北京大學讀本科。我當時就在本地一所重點本科大學讀書。


之後我到深圳工作,他考到了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讀碩士和博士。我和他再次取得聯繫是通過班級QQ群,兩個人每天聊天,後來發展到通電話。不久他回國了一次,到深圳看望我。因為是老家人又是同學,兩人很快熟絡起來。我辭了在深圳的外貿工作,聽了他的意見,去新加坡和他一起過年,年後兩人就在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註冊結婚。


14796547106774.jpg
▲示意圖


之後我便回到深圳,開始自己做一些外貿業務,一個是時間自由,再一個收入還不錯。他繼續在南大讀博士,當時他博士還沒有畢業,還在寫論文和找工作的階段。


2011年11月,我在深圳生下第一個孩子,女孩。當時他高興,但我還是看出他有點小失望,後來我明白他很喜歡男孩,但他並沒有說,對我和孩子也是很好的。他在新加坡繼續讀書,我做自己的業務,當時我的月收入平均有1.8~2萬元人民幣,他很滿意當時我的工作狀況。


一直到2012年,他幫我申請了pr,並順利通過後,他開始著手找組屋買房子。當時我也是很贊同的,因為手上也存有一些積蓄,我很願意和他一起買房。


2013年,我們的房子買在Choa Chu Kang,他買了一些宜家傢具進去,買了一些生活用品,我覺得他人很好。


2013年7月,第二個孩子在深圳出生,是個女孩。他表示已經猜到是女孩,我覺得他雖然更喜歡男孩,但他自己的孩子怎麼樣也是喜歡的。


14796547102275.jpg


2013年10月份,我和他帶著大女兒去了印尼雅加達工作生活。他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日本企業,為了吸引人才到相對不太發達的地方工作,對方給出的條件待遇很好。當時我和他的關係也不錯,雖然偶爾吵架,但他對我和孩子還不錯。


2014年6月,他出門找了一個性工作者。當時我在國內帶二女兒,老二住院一個多月,持續低燒,查不出來病因。


2014年7月,他回國,正好二女兒滿一周歲,請親友來喝酒慶祝。酒席散后,他心事重重地把事情說了出來——擔心自己感染了HIV(艾滋病),因為他發現自己有低燒,舌苔厚重,精神壓力很大的HIV前兆。當時雙方都崩潰了,只能去了深圳的疾控中心做檢查。萬幸的是,陰性,沒有感染。


後來,我們又回到雅加達生活。只是彼此關係冷淡了,信任度減少了,但兩個人的感情還在,彼此在乎對方。


一直到2016年,這段時間我長期不在國內,工作基本都停了。所以這兩年的生活開支基本全部是由他負責。


2016年6月,他提出離婚。

14796547107221.jpg

事前,他讓我把美金換成人民幣,給他父母在國內買一套房子(因為我之前做外貿工作的,有渠道拿到高價匯率),所以有44000美金換成人民幣在我的賬戶。


他讓我帶兩個孩子在湖南上學,兩人暫時分居,他繼續在雅加達工作,就這件事我聯繫了他的父母,和他們溝通一下,覺得這樣安排不好,他父母得知之後不久,他對我的態度大變,直接辱罵,掛電話,不聯繫。


後來,他說要給他父母買房子,把之前放在我賬戶的人民幣轉給他,我說可以,但房子買在哪裡,我能知道嗎?他態度很冷漠地說不用我管。為了這28萬多人民幣,他居然上門到我父母家裡,說這錢本來就是屬於我和兩個孩子的,但現在他急需要錢,先找我借錢,以後還。


我說不離婚,這錢給你父母買房我沒有意見。但他態度完全變了,意思很明確,轉了錢就沒必要聯繫了,其實就是要離婚。


為了此事,他在小區樓下當著兩個小孩的面(兩個小孩一直是我家帶的多),毆打我60多歲的爸爸和50多歲的媽媽,造成輕傷,有監控視頻為證。


他的工資卡我從來沒有管過,但我知道他的收入和開支,他轉移了一半的資產,留一半說給他父母買房,我之前都沒有意見,但他提出離婚後,我就覺得不對勁了。


14796547109446.jpg
▲示意圖


現在兩小孩在我和我爸媽家裡帶。因為他在印尼雅加達,中國法律很難查到他的銀行卡,他用的ocbc、maybank、hsbc中國法律很難取證,所以我想通過新加坡法律,但新加坡律師說,兩人必須有一人在新加坡生活持續滿三年才能在新加坡起訴。


所以婚後財產基本是查不清了。他媽媽和他說,他才33歲,完全可以在新加坡重新再結婚,再生男孩。而我和兩個女兒就放在中國,分開生活。當我了解到他們的想法后,真的很難受。我現在沒工作,也分不到合理的婚後財產、贍養費,以及撫養費。兩個女兒面臨沒有父親的照顧,在國內被各種冷嘲熱諷。


我的新加坡PR身份到2017年3月12日就到期了,我現在想去新加坡工作,續PR身份,之後把兩個小孩接到新加坡來讀書。(因為PR身份會讓教育費用降低很多,如果以外國人身份留學,費用會很高)。


現在他對兩個小孩基本不聞不問,以前經常買玩具衣服,對她們很照顧,現在對她們很冷淡。


對兩個小孩以後的生活,他說那28萬多人民幣夠她們在湖南生活了,撫養費他不會出了,如果我堅持到法院起訴,他說他可以帶一個。可想著他要工作,小孩只能放到他父母那裡帶,以後如果有了新家庭,我很擔心孩子的處境。所以我也猶豫,是否放棄撫養費,帶著兩個小孩。


我現在想尋求幫助,我是否可以續PR,到新加坡工作,我可以出一定的中介費。


另外,他毆打老人,我心裡難受,他對小孩的安排我也很難接受。


請問這件事情能有轉機嗎?現在每天都很難受,不知道該如何是好。


我不知道如何解決這些問題,而且我的情感受到了巨大的打擊,離婚對於一個比較傳統的女人來說,不亞於天塌了下來,我現在精神壓力很大,沒辦法正常生活。


不知道什麼接下來的路怎麼走。


希望能得到你們的建議。

相關文章

  • 相關關鍵字:

精彩好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