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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說:「人生一場,所有的遇見,不過是為了償還!」

  • 09-19

錢債好還,情債難償。
不管是金錢,還是人情,
沒有誰願意自己虧欠於人,
別人也最好不欠自己的。

如此,兩不相欠,心無掛礙。

可是有時候,
我們又希望自己與某個人互相有所虧欠。

因為,雖然事過情遷,
還是心有不甘,同時深懷眷戀。

對於一段情,
如果我們忘不了,
並非真的放不下,
而是潛意識裡不願放下——
當愛遠逝,留一點怨念,留一點念想,至少可用來緬懷。

佛說:若無相欠,怎麼遇見。

佛也許還會說:
人生一場,所有的遇見,不過是為了償還。

在作家蔣勳看來,
「還」是《紅樓夢》當中的一個關鍵字。

林黛玉從靈珠仙草修成人形,
不是為了嫁給賈寶玉,
而是為了償還神瑛侍者的灌溉之情。

所以,以淚還情,
是林黛玉的人生使命。

情債了了,他倆的緣分也就盡了。
一個「還」字,含有人生俗世的智慧。

現實生活中,
夫妻之間、父母與子女之間、
朋友之間、包括鄰里、同事,
生活好似一張大網,只要身在網中,
來來往往,尋尋覓覓,生生世世,哭哭笑笑,
其實都少不了欠與還的糾纏。

在作家張愛玲的成長過程中,
母親大部分時間都是缺席的。

在她很小的時候,
母親黃逸梵為了追求個人自由,
將年幼的女兒和兒子置之不顧,
自己與小姑子跑去歐洲。

在落沒的封建遺少家庭,
張愛玲無依無靠,
不但沒有獲得童年應有的溫暖,
還因為與繼母發生矛盾,
遭到父親毒打。

雖為父女,毫無親情可言。

若干年後,黃逸梵回了國,生活拮据,
張愛玲將寫書賺取的稿費送了過去,
同時說了一句話:該還的,我都還給你。

一個「還」字,
將母女之間的骨肉之情一下子割斷開來。

生活中,孩子調皮忤逆不聽話,
父母一時感到氣憤,會罵一句「討債鬼」。

既有「討債」的,
也就有「欠債」的。

父母把自己對孩子的關愛與呵護視為前世的償還——既
是情的,也是錢的的償還。

婚姻中,
有些女人一邊在家吃苦受累,
一邊心懷怨念,
同時自我安慰說,為一家人當牛做馬,
上輩子欠了他們,這輩子一定是來還債的。

倉央嘉措在詩裡寫道:
最好不相見,便可不相戀。
最好不相知,便可不相思。
最好不相伴,便可不相欠。

一旦相見,緣分便被激活,
至於相戀有多真,相知有多深,
相思有多濃,相伴有多久,
要看緣分的深淺與長短。

可是,一旦相見,就會有所虧欠。

一旦虧欠,就會心生懷念。

因為有了虧欠,
又會導致下一世相見。

所以有情世界,紛繁複雜,
就像那句歌詞:
如果過去還值得眷戀,別太快冰釋前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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