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安佐製槍被起訴!律師點出「判決門檻」:沒達成還是得坐牢 !網友神推一點:接回台灣根本天堂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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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8-27
藝人孫鵬與狄鶯的兒子孫安佐,因涉嫌在美國製造手槍未遂,
24日遭士林地檢署起訴,可處7年以上或最重本刑無期徒刑,引發關注。
對此,律師郭德田也在登上《新聞挖挖哇》時,
便指出了案件的關鍵,直言「沒有判到2年以下、緩刑,很可能還是得坐牢」。
▲孫安佐遭檢方起訴。(圖/翻攝孫安佐IG)
郭德田表示,根據《槍械彈藥管制條例》,
未經許可私自製作槍械為重罪,會被判到7年以上,
而且根據刑法,不管犯罪行為在哪執行,在台灣都是可以受罰的,
在刑法上稱為「世界主義」,也就是只要是重罪,在所有國家都可以做出懲罰。
▲孫安佐可能被判到7年以上。(圖/翻攝YouTube/新聞挖挖哇!)
接著,主持人鄭弘儀提問「孫安佐不用被關的可能性有多大?」,
對此,郭德田坦言:「由於是重罪,他在美國關的時間又不長,
所以回台灣之後,台灣的法院其實是可以再按照台灣刑法來做判刑,
如果他沒有被判兩年以下、沒有緩刑的機會的話,有可能還是要繼續關。」
其實,小編覺得,狄鶯跟孫鵬接孫安佐回來,也能預料這樣的結果。
但是,在美國監獄跟臺灣監獄,探監就是一個重要的因素。
方便,要什麼東西就能帶,也可隨時知道孫安佐的狀況。是否被欺負和受傷。
再來,在美國歧視嚴重,受的折磨外界無援,
在美國,館長身材都還是算中等甚至小咖,你只能像老鼠一樣被玩弄。
在台灣被欺負,他是公眾人物,還跟館長熟,其實他在台灣監獄只是安穩度過而已。
說真的,狄鶯跟孫鵬後半輩子其實不用愁。
等孫安佐7年出來,也一樣有錢。甚至假釋,又有新人生。
就順起自然吧!
孫安佐相比許多人已經太幸運了!
既然做錯事,就為自己的錯誤承擔罪責,
相信時間會證明一切的,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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