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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婆婆殺了我」發酵! 5000苦媳立法成案「姻親專法」:禁婆婆、毒姑干涉夫妻!

  • 10-27

「我的婆婆殺了我」事件發酵!

在幾個月前,一位張姓媳婦被婆婆每天言語的霸凌、老公的漠視下,逼得最後在臉書公開遺書,隨後丟下孩子輕生...而婆婆面對訪問時說「我們對她很好,是她自己的問題」,最後丟下一句「再多說也是百口莫辨」,試圖撇清責任跟關係!

這件事情再過了不久,而在媳婦往生過後,婆家還企圖刪掉那封公開的遺書,但FB帳號已經被轉為紀念帳號,沒想到現在整個帳號竟然被臉書下架,讓網友質疑「怎麼會突然就被下架?」,更印證了先前的傳言「婆家非常有錢,有錢到可以把一個紀念帳號直接下架!」

(圖 / 當事人臉書)

為此,有民眾在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點子提出應立《姻親專法》,禁止姻親以話語、行為及傳統習俗干涉婚姻雙方當事人,落實婚姻自主權及婚姻內人權,目前得到5013人附議,已於25日成案,主管機關將於2個月內回應。

根據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顯示,提案者致敬「張O馨及曾經的張O馨們」,提案《姻親專法》期許台灣能夠減少姻親對婚姻當事人的各層面傷害。

他指出,就算現在的觀念漸漸在改變,但姻親(特別是公婆)的傳統觀念,很多仍是認為結婚,媳婦就是過戶到自己家的「財產」!媳婦是「嫁」來自己家,就該聽自己說的話!而媳婦們礙於對長輩尊重的道德觀念,多難以為自己發聲辯解,只能不斷承受並累積,最終釀下憾事。

(圖/翻攝自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提案者指出,「婆媳問題」在各大離婚原因排行榜上居高不下,顯示大量婚姻當事人其中一方「對於姻親涉入婚姻的傳統婚姻觀念反抗無能」,而近期「我的婆婆殺了我」過往至今屢見不鮮。

現行家暴法、妨害自由罪及妨害名譽罪等皆有未符合《姻親專法》項目的部分,最大原因在於現行家暴法的法條「騷擾、控制、脅迫」以觀念作為標準;妨害自由罪的法條亦以「使人為奴隸或使人居於類似奴隸之不自由地位者」、「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觀念作為標準。

提案者強調

現今姻親的「言語、行為」干涉,在目前社會姻親傳統觀念下,大多難以被認定符合上述觀念項目,因此本提案中盡可能以「實際事實」為項目,或抽換成「干涉、貶低」較輕微、較符合現今姻親傳統觀念社會的觀念詞,以求有效性;而為了避免灰色地帶,《姻親專法》提供姻親們一套可遵循的原則,避免姻親觸犯底線,導致增加離婚案件數量、傷及婚姻當事人身心性命。

(圖/翻攝自國發會「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

本案自2020年9月10日完成提案,至今已獲5013人附議

網友紛紛留言「姻親言語傷害也是家庭暴力,杜絕霸凌」、「媳婦不是傭人,不管怎麼嫁進丈夫家,婆婆本來就該不得干涉!」、「不只婆婆會這樣,還有姑類也會…傷害人的程度也不會輸給老人家」、「希望悲劇不再重演,每個人都應該受到尊重」

不過也有人認為「如果婆媳問題要用法律手段壓制,你確定你的婚姻還能維持嗎?對簿公堂等於撕破臉了」、「很多事情是民俗傳統觀念的問題,不是每件事都可以用法律來規定好嗎」。此《姻親專法》提案,國發會將蒐整相關所需資料交由法務部,法務部將於2020年12月25日前回應。

其實我也蠻支持這項提案的!如果一段婚姻必需要走到法律途徑,我想這段婚姻本來也就過不下去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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