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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監第一夜曝「脫光驗身」丁小芹遭"重判"爆內幕

  • 12-03

先來提及為什麼丁小芹會被"重判"

她在民國104、105年間,
涉嫌於網拍上賣一些名牌精品,
也對外宣稱本產品附有正品保證書,
但不少買家收到貨之後,
抱怨是假貨、二手貨,
甚至是有人付了錢卻沒收到貨。

而新北地檢署就依詐欺及違反商標法等罪嫌將丁女起訴。

41歲女星丁小芹因賣假包、
詐騙12人共17萬餘元,
被依加重詐欺取財罪判刑2年半定讞。

原定上週三(25日)入監卻不見蹤影,
直到昨天(1日)上午丁小芹才現身。

她進了看守所後,
即脫下全身衣物檢查並換上囚服。
在面對看守所準備的豐盛午餐時,
她面無表情,連一口也沒吃。

第一夜則和一名染毒受刑人同住,
名嘴陳揮文也在節目中爆料丁小芹遭重判的相關內情。

丁小芹昨上午10點到新北地檢署報到後,坐上囚車到女子看守所,在檢身室脫下全身衣服,檢查口腔、腋下等私密部位,接著便換上囚服。

據悉,看守所昨幫丁小芹準備豐盛的蔥油棒腿午餐,但她面無表情,一口都沒吃。

昨晚她被安排和一名染毒受刑人同住,今(2日)早吃完炒米粉後,等待被送往桃園女子監獄服刑。

陳揮文評論丁小芹官司。(圖/翻攝自YouTube新聞挖挖哇頻道)

名嘴陳揮文近日上《新聞挖挖哇》節目時談及此案,他認為丁小芹直到二審才開道歉記者會為時已晚,指出「加重詐欺」是判1年以上7年以下,法官一審判丁小芹3年半算是很重的。

陳揮文也分析,一般來說賣假包、觸犯商標法這些案子,最後都和解比較多,法官也多半輕判或緩刑,「丁小芹我覺得可能在法庭上讓法官不高興,才判這麼重。」

網友紛紛說:
「法律是“人”訂的,教育的方向也是“人”訂的,世界要亂就從"頭"開始」
「殺警殺母判無罪,賣假包包判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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