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恐怖班主任!丟鐵椅想嚇7歲男童 失手誤傷對方頭部挨告

  • 12-10

桃園某補習班鄒姓女班主任因1名7歲男童不乖、要管教他,涉嫌拿鐵椅朝他方向丟,欲製造聲響嚇阻,結果男童起身遭擊中頭部受傷,家長堅持提告,檢方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她;鄒女表示,讓男童受傷她責無旁貸,但當時自己是「拖拉」椅子,不是丟擲,並沒有故意要傷害他。

檢警調查,鄒女(45歲)下午管教1名7歲大男童,竟然拿鐵椅朝他方向丟擲,企圖用聲響嚇阻對方,未料男童突然站起身,就遭鐵椅擊中頭部,導致額頭受有4.5公分的撕裂傷,家長堅持提告傷害罪。

檢方訊時,鄒坦承當時是要管教男童,想用鐵椅製造聲響方式喝阻他,但過程是「不小心」敲到小孩的頭部;男童證稱,鄒認為他「不乖」,所以拿椅子丟到他,家長則提出醫院驗傷、補習班之間LINE對話佐證。

檢方審酌,鄒女和男童之間無任何仇恨,殊難想像會僅因管教問題,而蓄意拿相當重量的鐵椅拋擲傷害未成年人,另依男童傷勢、鄒女證詞等,認為若她有意為之,男童傷勢可能不只如此;檢方認為雖不構成傷害罪嫌,但鄒女過失行為明確,偵結依過失傷害罪嫌起訴她。

鄒女受訪表示,男童因出現情緒、行為問題,加上體型較高大,過去曾發脾氣亂砸東西,當天因不斷推動桌椅,導致班上其他同學被困住,老師怕管控不住現場才請她過來,自己擔心有人受傷,就請其他小朋友先別靠近,自己在拉動桌椅恢復原狀時,男童突然起身,才因此撞到額頭受傷。

她說,當下就和另名老師開車帶男童去醫院,也同步聯繫對方家長,在急診室時也詢問須不須留下陪同,家長則說不用,案發後男童仍繼續到補習班上了5天課。

鄒指出,她絕非故意傷害男童,是出於保護其他學生,當下自己是「拖拉」椅子而非拋擲,男童起身才撞到,但最終導致他受傷的結果,自己責無旁貸。

鄒也說,經家長提告後雙方曾調解,對方要求賠償16萬元,她也允諾答應,不過最後家長堅持要記載是她「故意拿椅子往孩子頭上砸」,這點令她無法接受,因為與事實全貌不符合,最終才破局。

小編想說,這名老師的情緒管理相當糟糕,有些孩子或許脾氣上來也是很衝,不能因為孩子只有7碎就覺得不可能多嚴重孩子調皮講不聽,影響上課進度或影響其他同學,不用制止嗎?但這名老師動手就是不對,警告或請孩子離開教室冷靜一下,才是正確的做法。以暴..力去控管孩子並不是最好的方式,反而還會教壞孩童。

網友看完這樣說:

「要不要把菜刀往你丟去,砍..中了在說不小心。」

「那有什麼不小心的,教育小孩有此動作你配在教育界生存嗎!誤人子弟」

「什麼老師啊,沒有愛心和耐心真的不要當老師!」

「雖然小孩怕壞人,但這種危險方式只會危險。」

「為甚麼!?大人要用高大的身軀,用粗暴恐嚇的方式,逼迫孩子屈就,而冠冕堂皇的說我~在~教~育~你!我是大人!你是甚麼事也不懂的小孩!從來不問孩子怎麼了!心中的想法是什麼」!?

「用"砸鐵椅"的方式對待7歲孩子,這真是太誇張了」

「才7歲小孩,大聲一點就已經怕到不會動了,有需要砸椅子嗎」

「使用暴..力來作教育手段,代表教育者的無能…」

「我建議所有教室,走廊,廁所(不曝露隱私為原則)裝錄影,讓證據說話,如果老師管教不當該起訴就起訴,如孩子太頑劣屢勸不聽,實在無法管教讓家長帶回家管教,不聽話就別收了」

「丟椅子就不對了。不管有沒有丟到就是不對了。教壞小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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