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聚好散!分手後不刪前任的人,基本都是出於「4種」心理:愛他不假,可現在你應該更愛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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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28
老實說,以前的我也覺得"刪除是一件特別幼稚的行為」,明明白白的告訴對方我很在意。
後來自己也經歷過,才發現在愛情接近崩潰的時段,除了爭執、冷漠,其實選擇以「刪除」來作一個固執的句號,也許是對這段感情做一個很好的ending,對自我做了一個很好的解脫。
我們都清楚真正的放棄是不動聲色的,沉默到幾乎隱忍,是這個人即使擺在通訊錄,不拉黑不刪除,一切如常,是喜是悲都不在介懷,不糾纏,不怨恨,就像對待陌生人一樣。
我相信,假如可以做到這樣那也不用刪除了,但現實是真的很少很少有人能做到這種境界,只要愛過就會不甘心,除非沒愛過對方。
所以從某種角度而言,分手了還不刪前任的人,基本都是出於這幾種心理:
第一種,捨不得,還對TA抱有奢望,期待著倆人重新複合。
不拉黑,不刪除,不聯絡,但他一直在我心裡。與其說是不想刪,倒不如說是,對他還抱有奢望,期望他終有一天能明白我的好,後悔當初的分手。
我跟他的關係就是,就算我們已經分手了,很久很久不說話,也不聯繫,但我也不會忘了他,有些東西想給他的,即便他不想要,我也捨不得給別人。
第二種,暫時性的放不下,或者說傷得不夠深。
有人說,放不下一個人,或許是因為傷得不夠深,而忘記一個人,只有兩個辦法,時間和新歡。
遺憾的是,你選擇了新歡,我卻固執的選擇了時間,我曾愛過你,沒法只當做陌生人而已,不刪除微信好友,只是不想讓彼此太難堪,分手也該體面,我愛你不後悔,也尊重故事結尾。
儘管後來的我們,連陌生人都不如。
第三種,真的放下了,渴望好聚好散。
最終我們還是沒有在一起,即使都到了該婚娶的年紀,你未娶,我未嫁,如果在一起不能開心,幸福,快樂,那我接受分手的事實,可你依舊在我心底,即使我想認真的忘記你,卻只能更努力的壓抑自己,不再聯繫。
我是一個做事情有始有終的人,對待感情也同樣是,即便我們沒法在一起,也渴望彼此能做到好合好散,留一份尊嚴給自己,留一份體面給對方。
第四種,那就是沒愛過,刪不刪無所謂。
這種不用我說明,大家都懂的,因為本身就沒有真正愛過,何來的痛苦,何來的放不下一說,所以刪不刪就都無所謂了。
因為愛上一個人可能只需要一瞬間,忘記一個人可能需要很久很久。
那種痛苦和掙扎每一個真正愛過的人都經歷過,有些人有些事不是說忘就能立馬忘掉,不是說不在乎就能真正做到毫無波動。
摸著良心說,有幾個人真的可以做到心平氣和地看著愛過的人把頭像換成新女友的照片,淡定地看著他在朋友圈秀恩愛還默默地祝他幸福,只要朋友圈更新處出現他的頭像消息,恐怕都會讓人原本平靜的內心再起波瀾。
總是忍不住要翻他朋友圈和聊天紀錄看著礙眼,又不能聯繫,然後一直無限迴圈那種糾結的心情……
即便他們會假裝大方的說,留著前任的聯繫方式,代表已經很豁達的放下了,以後結婚還要邀請對方來喝酒,表面上看她好像已經釋懷了前任,其實,在別人看不到的時候,她還是會偷偷關注對方一切。
看到前任和哪個女生(男生)互關互動,都會胡思亂想很多,總是用自己已經放下的藉口來繼續喜歡著前任。
就是太過於深愛,也不願意讓彼此,就此成為陌路,留著微信好友不刪除,只想偶爾知道你的消息,知道你過的好不好,知道你會不會像我一樣思念著彼此而已。
「分手後,要不要刪掉前任的微信?」,其實這個因人而異,你可以做到不刪除那就慢慢淡忘,做不到就早點刪除不再關注對方,重新開始。所以對於這個問題,我想每個人心裡都會有自己的想法,願你分手後能夠勇敢的走出來,不會過分在感情裡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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