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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小時前急取消「4.8萬訂位」遭餐廳拒絕!訂金6千被沒收,廖老大反嗆「報警啊」下場GG了!網友怒批:「不是花錢就是老大!」

  • 05-20

台灣賽車教父「廖老大」自爆,
因故臨時想取消4.8萬訂位金額的母親節家人聚餐,
沒想到卻遭到餐廳拒絕,
讓他氣到反嗆餐廳「報警阿!」

母親節2、3天前,廖老大請助理幫忙訂餐廳,
是總花費4.8萬元的高級餐廳、有包廂,收取6000元訂金。

當天是訂位12點半,
本來也說好要出去吃,
然而沒想到的是,
因為家人之間溝通不良,
當天丈母娘竟然菜都買了,
也來不及趕到餐廳,
於是無奈之下他請助理在前1小時取消餐廳訂位,
卻遭到餐廳拒絕,氣得他秒回:

「我也有付你訂金了,不然你要怎樣?去報警啊!你覺得不合理去報警啊!」

台中市主任消保官康馨壬指出,
依據「訂席、外燴(辦桌)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業者最高可收取20%的訂金,當天訂桌若取消,可以沒收全額訂金。
本案最高可收取9600元,但原本訂金為6000元,事後不能提高金額。
如果業者認為,沒收的訂金無法支應損失,
能檢具相關證據,到法院提告,進而向消費者求償。

餐廳也表示,食材都已經準備好了,
6000元訂金根本不夠食材錢,所以不能臨時取消。

而廖老大則認為:
「一桌3、4萬,食材成本可能就1、2萬元,
收6000元訂金當然可能不夠,
但一是你菜還沒煮、食材可以冰;
二是6000元訂金是你開的,不划算跟我什麼關係?」

廖老大最後還說,就是要「給他機會教育」,
如果覺得不符合成本,那餐廳訂金就要收更多,
「任何行業都一樣,有的訂金收全額、有的收半額,
這都是業者決定的,對方說多少他就付多少,
所以我沒去可以嗎?一定可以,訂金是你規定的。」

不過,就如前面所述,
廖老大所言並不正確,
業者並不能收取超過總金額20%的訂金。

網友紛紛留言:
「支持業者提告!!」
「這是修養的問題,不是花錢就是老大!」
「店家可以跟廖先生說有幾道菜已經做好了,希望您可以付費,我派人送給你,大家覺得如何?」
​​​​​​​「這件事,你欠缺了點同理心」
​​​​​​​「該負責的還是要負責。」
​​​​​​​「前一小時取消,居然還自認為有理?岳母買好菜了又怎樣?」
​​​​​​​「提前一小時才講,大部分的菜已經煮好了哦。」
​​​​​​​「一小時前也太不厚道了吧,臨時是要賣鬼啊?」
​​​​​​​「一小時前取消真是有夠阿娘威的」
​​​​​​​「你以為煮那一桌不用時間?冷凍退冰在冷凍能賣?看就知道沒下廚煮過,如果提前一天沒話講,煮一桌菜最少要4H,不含食材退冰時間!」
​​​​​​​「沒聯絡好,很簡單處理,把整桌菜包回去,當作外帶,這才是正確的作法,人家訂金收的少,甚至 有的不收,是基於信任,不該濫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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