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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2花143分鐘轉告救命需求「恩恩」爸痛斥:不能接受

  • 06-08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不治。

「恩恩」爸為尋求遲遲等不到救護車「消失81分鐘」的真相,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當事人報案紀錄、政府間橫向聯繫紀錄。

「恩恩」爸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斥「不能接受」1922花了143分鐘,才把他的救命需求轉吿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

對於張姓網友指稱新北消防局以「假報案」方式表演勤務指揮中心現場給「恩恩」爸爸看;消防局說明,是情境模擬報案量。

「恩恩」爸爸今天凌晨再度於臉書發文表示,「當天我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都在聽錄音跟紀錄核對上,實在已經沒有力氣留意到旁邊情形」。

他說,「現階段的橫向通聯紀錄並不完整,我還是希望,橫向的通聯紀錄可以提供給我。我還是重申,我只是想要拼湊出事情的真相」。

已經收到了衛福部疾管署(1922)補充的橫向通聯紀錄文字。

但內容簡略,也沒有提供詳細的電信通聯紀錄作為佐證,他已經回電疾管署的專員,提出補充資料的請求。

「恩恩」爸提到,從目前1922的回覆,主要看到2個問題點:

「我第一次打進1922(17:38~17:57)告知2名小朋友狀態不佳,但是找不到中和衛生所,請求協助尋找中和衛生所,並要求協助後續送醫需求;我第二次打進1922(18:08~18:21)告知119消防局找不到中和衛生所,我們也找不到衛生所,恩恩意識昏迷,請求協助」。

他指出,從公文回覆中,1922告知了因為當日處理了2萬7000餘通的電話,所以客服中心於20:44分轉送案件到達北區管制中心,北區管制中心又花了12分鐘,於20:56分才找到新北市衛生局。「但這個處置過程我無法接受」。

「恩恩」爸認為,「從我表達恩恩意識昏迷的第二通電話開始,1922的橫向聯繫,總共花了143分鐘,我認為在我向1922告知恩恩的緊急狀況時,疾管署1922應該要將狀況儘速通報,並且有協助民眾處理的責任」。

「當地方政府失能,我遲遲等不到救護車,中央的1922也未能及時發揮功能,我覺得我需要疾管署交代更完整的資料,不是只是簡單的文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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