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聊話題
  2. 生活時事
  3. 爆料專區

妻繼承阿爸600萬遺產 夫逼拿來「買進口車」 放狠話:不買就離婚

  • 12-30

一名人妻在臉書「匿名公社」上表示,
老公現在開的是她年輕時買的Nissan,
前幾日老公和同事一同看車
回來後就一直很想買車,
開始嫌棄原本的車開了12年已經很舊,
甚至老公還說
「一個男生開這台(車)不好看」,
希望能用舊換新折5萬然後換新車。

原PO表示,
年初她才拿到爸爸的600多萬元遺產,
老公希望她能用這筆錢
來為他付新車的頭期款,
聽完後她隨即拒絕老公。
原PO坦言,
車子是她年輕時買的,
她捨不得她的第一台車,
加上那是爸爸留給她的遺產,
她希望有天發生什麼事時,
手上有現金可以用;
她還透露,
前陣子老公就已經想用那筆錢
買台積電鬧過一次,
也好險沒聽他的話,
否則現在應該已經賠到脫褲子。

但這次老公卻異常堅持,
原PO提議,
她幫老公付60萬的頭款,
但貸款他自己付,
停車位給新車停,
舊車去外面租停車位放,
但老公不僅不願意還發脾氣。
原PO表示,
她認為200多萬的車背不起也沒必要,
可是老公就是想換,
還因此端出婚姻威脅。

婚後她和老公一直在備孕,
為了買車老公還放話
「如果這件事情都不願意配合,
那孩子就先緩緩」,
讓她納悶,
車子品牌好壞對男生真的很重要嗎?
該退一步讓老公買車嗎?

夫妻間很容易出現金錢上的糾紛,
而許多人都認為,
夫妻結婚以後,
財產就是「共有制度」,
所以雙方應該一起處分婚後財產,
但其實這個說法不對喔。

(一)法定財產制

依民法第1004條及第1005條之規定,
夫妻婚後如果未以契約約定一種財產制,
那法律就會幫忙預設為「法定財產制」,
而依據同法第1017條規定,
夫或妻的各自財產,
其實都是各自管理及處分。
也就是說,
沒有特別約定財產制的夫妻,
對於各自的財產及債務
都是各自負責、各自管理

而會讓人有「共有制度」的錯覺,
可能是因為法定財產制夫妻離婚時,
必須分配剩餘財產的這個制度。

那麼,就本事件的情形,
如果丈夫因為妻子堅決不同意買車,
而想鬧到離婚來平分
那筆600萬元的遺產,
有可能嗎?

(二)夫妻剩餘財產分配

依據民法第1030-1條第1項之規定:
法定財產制關係消滅時,
夫或妻現存之婚後財產,
扣除婚姻關係存續所負債務後,
如有剩餘,其雙方剩餘財產之差額,
應平均分配。但下列財產不在此限:
一、因繼承或其他無償取得之財產。
二、慰撫金。

由此可知,
法定財產制的夫妻離婚時,
夫妻間的財產制度消滅,
就會需要分配剩餘的積極財產。
但是!婚後因繼承而取得的「遺產」
其實是不會因離婚而需要納入計算的喔。

如您有其他婚姻法律問題需諮詢,
可私訊賴官方或粉絲團找阿暉喔!

相關文章

  • 相關關鍵字:

精彩好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