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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小菲公開離婚協議砲轟 涉「這1罪」反挨告 大S委任律師出庭

  • 08-08

藝人大S(徐熙媛)與汪小菲離婚後,
雙方對協議費用始終搞不定,
汪小菲多次開砲,
甚至在微博公開與大S的離婚協議書,
但未隱匿大S的個人帳號、
住家地址等私人資料,
雖然汪小菲事後趕緊刪圖,
不過大S已經蒐證準備提告,
台北地檢署7日傳喚大S出庭,
但大S疑因看到大批媒體守候,
臨時請假,
由律師賴芳玉代表出庭。

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立法目的,
是為了保護個人隱私等人格權,
依該法第2條第1款等規定,
只要是足以識別出是特定人的資料,
例如姓名、出生年月日、身分證字號、
特徵、指紋、家庭、職業、病歷、
聯絡方式等等,都包括在保護的範圍內。
而若是無法律上的正當理由
蒐集、利用他人之個人資料時,
除了可能須負擔民事上的
損害賠償責任之外,
還可能面臨刑事責任和行政罰的問題。

最常見違反個資法之行為,
便是本事件的情形,
不論是在網路上或其他足以使不特定人
共聞共見的地方「公審」他人,
都可能因為洩漏他人的個資而觸法,
最重可處5年的有期徒刑,
不可不慎。

如您有其他法律相關問題需諮詢,
可私訊賴官方或粉絲團找阿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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