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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夫護孕妻「掐死小偷」遭判刑,陸戰隊的他堅稱自己「正當防衛」,結果法官竟這樣回他…

  • alphaP

  • 01-08

2014年10月晚間,台北市一名何姓男子和懷孕的妻子回到家,驚見張姓竊賊剛好在家偷盜,何男為保護孕妻與張男發生激烈扭打,受過柔道訓練、曾任海軍陸戰隊的他立刻將竊賊壓製在地時緊扣頸部,結果意外造成張嫌窒息、隔天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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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ETTV,下同

2016年5月17日一審判決出爐,法官判決何男「防衛過當」,並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緩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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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判決後,何男與太太都感到十分無奈,憶起當時危急情況,何柏翰表示:「萬一不拚命恐怕結果是兩屍三命。」於是護妻勇夫何柏翰堅持自己沒有犯意、為「正當防衛」提起上訴。


昨天(8/16)再度開庭,由於31歲的何柏翰為海軍陸戰隊退伍、平時熱愛健身,法官認為31歲的何柏翰在扭打過程中「未注意可能導致張男窒息,造成張家人難以撫平的傷痛」,並質疑海軍陸戰隊退伍的何柏翰在扭打過程中「使用戰技」,屬於「防衛過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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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日報



對此,何柏翰否認使用「戰技」,他表示在服役時擔任文書工作,隻有割草、打雜,法官卻不相信再追問:「我們國家的陸戰隊,隻有割草?」合議庭審議時,則認為何柏翰是否具備武術底子與本案無關,重點是因何男壓製竊賊時,已知張男「呼吸困難卻沒鬆手」,故為防衛過當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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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蘋果日報

全案士林地院仍在審理中。

對此網友們表示:


「希望主審法官也遇到這種事 再來說防衛過當!!! 但那是不可能有防衛過當的 因當下他就被歹徒給殺死了!!!」

「法官是保護惡質小偷.殺人犯.強盜.販毒 的嗎….那人人還要守法嗎…」

「又是一個恐龍法官的判決, 在美國不管你甚麼理由, 入侵到他人住宅就可以開槍射殺, 更何況是偷竊行搶,小偷遇見主人不道歉或者逃跑就表示小偷不管後果準備拚了, 死有餘辜」

「真的是恐龍法官……覺對是正當防衛…竊賊不要進來偷東西…就不會發生這事了……竊賊自己活該…」


「美國抓寶可夢侵門踏戶都可以當場開槍擊斃!」

「一切「因」張男偷竊的行為,才造成自己被勒死的「果」」

「不要去偷人家的東西就不會發生這種事,還怪屋主,它奶奶的拉機法官!」

「海陸最好有學殺人戰技 除非是特殊兵科 !! 兒子做賊失風被揍死 …好手好腳不找活幹 當賊被打死還不檢討自己的教育一昧怪當事人防衛過當…!?還是你們一家都靠他當賊養活..!?要不反抗 死的就不是一個人了 我支持海陸悍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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