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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和「訂金」的差別可大了!若你不知道,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

  • 09-05

說到「定金」和「訂金」的區別,你知道嗎?

 

 

很多人在買房、買車時都需要交定金,當消費者交完定金後,後悔又不想再買了想退款。

在這種情況下,有些人是可以全額退回,但不少人卻一分錢也退不回來。

原來,這就是消費者交的「定/訂金」不同所致。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差別?若你不知道,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到時就虧大了...

(source: woo22)

 

 

 

別以為定金和訂金隻差一個字就沒有區別,其實兩者在法律上的差別是非常大的!

單從字面上看「定」有已經確定的、不改變的意思;

 

而「訂」有修訂修改的意思

 

訂金 定金 的效力差別!

訂金 一般是在購買 預售屋 時, 類似保留優先購買權利! 不願購買時一般都有機會退!

定金 一般是當成屋 賣方屋主 同意買方購屋條件時, 並於 邀約書 或 斡旋單 簽收時,則表示雙方意思一致,契約成立, 並有履行 簽立買賣契約的義務!

 

「定金」是指雙方在履行合約之前,支付一定金額作為擔保。

一旦交定金後,若因支付定金方原因沒履行合約,就無權要求返還定金。倘若是由於接受定金方原因不能履行合約,那就得退還雙倍定金了。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差別?若你不知道,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到時就虧大了...

(source: woo22)

 

 

圖/東森新聞

 

 

如你去看房,一時衝動就交了定金,之後又看到另外的樓盤更便宜,於是反悔了,想退回定金,這種情況下,售樓方是可以不退定金的。

要是售樓方因為其他人出價更高,不想賣給你了,反悔的話,就要退還你雙倍定金。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差別?若你不知道,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到時就虧大了...

(source: woo22)

 

 

圖/三立新聞

 

 

而訂金就和定金有很大差別了,因為法律上規定,「訂金」是被視為合約可以履行情況下而預先支付的合約款項。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差別?若你不知道,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到時就虧大了...

(source: woo22)

 

 

 

若是合約可以履行的話,那訂金是可以作為支付款使用的。要是因為各種原因無法履行合約,不管是哪一方的責任,支付方是可以向接受定金方要回訂金的。

「定金」和「訂金」有什麼差別?若你不知道,小心一分錢也要不回來!到時就虧大了...

(source: woo22)

 

 

圖/三立新聞

 

最後,還是要提醒各位朋友,無論是買房、買車還是購買其他東西,在簽訂文書時,必須要謹慎核對相關條款內容,謹慎簽字,避免產生日後糾紛。

定金為漢字文化圈中的法律專用術語,並非另一種常用的名詞「訂金」。定金常出現於甲方表明意圖向乙方購買某物品或服務時,先支付一個小於應付價格數字的金錢。
 
法定意義
 
定金為專用法定詞語,任何契約中有定金兩字出現時在法律上自動適用其相關規定,並不需要在契約中另表敘述。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115條明定「定金責任」,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債務人履行債務後,定金應當抵作價款或者收回。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1]
 
在《中華民國民法》248-249條規定,一方受有定金時,能推定其契約成立。契約履行時定金應返還或作為給付之一部,可歸責於付定金當事人之事由,致不能履行時,定金不得請求返還,受定方因素導致不能履行,應加倍返還,不可歸咎於雙方的因素導致無法履行,定金原數返還之。[2]
 
由此可知定金可解釋為「確定契約生效之抵押金」,一經交付就視同契約開始生效,給付方違約時則錢被沒收,收受方違約時則雙倍返還。所以較偏向給付方,因為實務中通常收受方是商家或企業而給付方是消費者一般個人。至於民間常用「訂金」一詞並無法律賦予意義,所以內容由雙方自行約定,若無約定則不能視為有什麼法律效果,前述的沒收或是罰雙倍自然也都不存在,一字之差可以說是意義有較大不同。

 

原文出處:woo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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