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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笑著「嫁給愛情」的,後來為什麼卻哭了?一個離婚女人的血淚教訓:嫁人時,一定要跟男方要「這樣東西」!

  • 10-22

“貧賤夫妻百事哀”,是一種生活常態。
如果兩個人再相互推卸責任,不肯一起努力,物質生活的緊張很可能導致兩人關係的緊張。
爭吵不斷,吵多了,感情就淡了。
錢不是婚姻的全部,但沒有物質支撐的愛情,更像是空中樓閣。

01
當年結婚時,只有22歲,年輕,任性,不聽任何人勸,就覺得我喜歡他,就要嫁他。
我是嫁給愛情應該被祝福才對,為什麼還要反對?
我愛的那個男人,不過就是家庭條件不太好,還有兩個在讀書的弟弟。
我想婚後我們可以一起努力,說不定弟弟長大了,有出息,還能幫到我們,凡事都應該往好處想。
於是,有了這樣的想法,我開心的把自己嫁了,爸媽卻氣的一句話都不跟我說。

我當時心想:老公家庭條件不好,就不讓他們拿禮金,什麼三金,戒指,統統都不需要,就連婚紗都是自己去租的。
我以為他們會感謝我,覺得我懂事,沒想到這才是他們覺得我好欺負的開始。

02
婆婆癱瘓在床,老公又是家裡的長子,兩個弟弟還在讀書。
婚後我直接擔起照顧婆婆的重任,包括家裡所有,從早忙到晚,幾乎沒有休息,累的連腰都直不起來。
誰能想到當初我什麼都不要,只想好好過日子,卻被認為自己的魅力太大,我才對他窮追不捨,非他不可,離開他不能過。

所謂的嫁給愛情,在婚後不到一年的時間裡,就已經幻滅—他有了婚外情。
對我來說簡直是世界崩塌,我哭著鬧著要離婚,他不肯,再三保證知道錯了,會好好過日子。
我原本想心一狠,簽字離開,但我卻發現自己懷孕了,他也很開心,直接跪下來求不要離婚說:就算不為自己考慮,也要為了孩子考量,我心軟了,答應了,日子就這麼繼續過下去了。

03
後來時間證明,這個日子終究是過不下去的。
婚姻是兩個人的事,一個人單方面想把日子過好是不可能的,必須要兩個人同心才可以。
一個曾經有過婚外情的男人,還能對自己的妻子有多少的真心?

女兒出生後,我全職在家帶孩子。
兩年多的時間裡,他表面看起來早出晚歸的上班,但實際每個月的薪水花去哪了,我從來不知道。
直到某天,終於又被我發現了當初婚外情的對象依舊與老公密切聯絡,這時才徹底的絕望。
把字簽了,孩子撫養權歸我,即便知道現在的重返職場很不容易,但寧願重新開始也不願孩子跟著一個沒有一點責任心和良心的男人一起過

在這段婚姻裡,我不知道流過多少眼淚,但也在哭過以後、離婚後,才徹底的明白,女人在嫁人的時候,最忌不要彩禮,不看男方家庭條件和男方的態度。
男方的家風,比男人的人品還要重要。
你以為不要彩禮,不圖錢,他們就會感激你嗎?你以為這樣他就會對你好一輩子嗎?
別傻了,你的退讓,只會讓他覺得廉價,更不會因此珍惜你

有一句話叫貧賤夫妻百事哀。
記住,談戀愛可以不談錢,但是結婚一定不可以
愛情要,麵包也得要。
愛情是基礎,而經濟基礎,才是婚後生活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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