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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庸:「做為丈夫的我並不成功」一生中曾結過三次婚的他,最對不起「這位女人」!

  • 11-03

金庸先生一生曾經有過三段婚姻,第一段在1948年與杜治芬結婚,後離婚。第二段1953年再娶,第二任妻子名為朱玫,新聞記者出身,生二子二女。然而好景不常,1976年金庸與朱玫感情破裂,主動提出離婚,並娶年輕29年的林樂怡為妻。

金庸先生的第一任妻子杜冶芬是在1947年的杭州認識的,杜志芬的弟弟杜冶秋寫了一封信給金庸,過不久得到金庸的回信:「閣下所言甚是,想來一定是個非常有趣的孩子,頗想能得見一面,親談一番。」杜冶秋回信:「天天有空,歡迎光臨。」金庸登門拜訪,認識了當時才17歲的杜治芬。

1948年3月,《大公報》派金庸到香港工作,金庸徵求杜冶芬的意見,她說短期的可以,但時間長的沒辦法。杜冶芬3月27日送他上飛機時,交代他一句話:「我們每人每天做禱告一次,不要忘了說,但願你早日回到上海。

金庸先生曾以「林歡」的筆名寫影評、編劇本。這個名字的由來源自「他與杜治芬」,「林」是他們夫婦兩人的姓氏「查」和「杜」中都有一個「木」字,雙「木」成「林」,而「歡」是他們當時幸福的寫照。杜冶芬在香港的幾年,因為長時間忙於工作,沒空陪她,她一個人在陌生的香港沒人陪,最後他離開了香港,回到大陸,兩人辦了離婚手續。

金庸曾經說杜治芬背叛了他,金庸先生自認是個感情重於理性的人,曾說:「我是離過婚。第一次結婚的時候,她很愛我,我很愛她。但事後離了婚,你問我後悔不後悔,我說不後悔。因為在當時條件下,大家好真心真意的。事後變故,大家沒辦法知道。」

第二任妻子朱玫(又名璐茜),比金庸年輕11歲。相戀時金庸還在《大公報》。金庸長子查傳俠出生之後,也正是創立《明報》之際,朱玫與金庸共患難,成一段令人難忘的相濡以沫的歷史。

當時《明報》已經做出名聲了,但是金庸與朱玫的婚姻卻出現裂痕,沒多久之後,他們就離婚了。劇描述,朱玫是個工作能力很好的女性,他們兩人時常因為工作大吵,也許因此傷了金庸的自尊心。

金庸當時常去北角一間餐廳喝咖啡,有位年輕貌美的女服務生上前來問他是不是金庸,他說是,兩人閒來幾句之後,金庸額外給這位女侍應10元小費,當時的十元不是一個小數目,女服務員說,金庸是文人,靠寫稿為生,賺錢是相當辛苦的,所以那十元小費,她一定不會要。兩人聽了覺得這女孩子很有自己的想法,相投甚歡,沒多久之後,金庸就有了婚外情

朱玫後來發現丈夫有外遇後,聽說金庸主動提出離婚,但朱玫也提出兩大離婚條件,才肯答應跟金庸離婚:一是金庸付一筆錢作為補償;二是該女服務應要去紮輸卵管,才可與金庸結婚。

朱玫要這位她紮輸卵管,是為她的孩子着想。因為朱玫跟金庸已生了四位子女,若她又有孩子,她的子女一定會被忽視,所以金庸與女侍應,一定不能有孩子。據說金庸答應了這兩個條件,之後便與朱玫正式離婚。

朱玫最後在孤獨和淒涼中度過後半生,金庸說,「我一直想接近她,想幫助她,她拒絕,她不願意見我。我叫兒子去照顧她,她也不願意見到,她情願一個人。」1998年朱玫於香港病死,替她拿死亡證的是醫院的員工。金庸曾臉帶愧色地說:「我對不起朱玫」,「我作為丈夫並不很成功,因為我離過婚,跟我離婚的太太有一位,我心裏感覺對不起她,她現在過世了,我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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