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好心撿了被遺棄的小女孩回來 她竟讓我們一家墜入地獄深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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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誇女王
- 06-12
我還能記得我七歲那年,爸媽把張歡帶回來的情景。
那時,該過年了,爸媽去城裡給家裡買年貨。我盼著他們回來給我帶好吃的好玩的,可沒想到,他們帶回來一個小女孩。
我爸媽說,當時他們在商場買東西,有個女人對他們說幫他們看下孩子,她去交錢。
爸媽沒想什麼,結果,那個女人就再也沒回來。
爸媽在商場裡廣播,等了好幾個小時也沒有人回應,後來把孩子帶到派出所,那女孩什麼都說不清。警察讓我爸媽先領回去,春節前,派出所裡很忙,沒人手照顧孩子。
爸媽把女孩領回家,給她洗澡換衣服,我家沒女孩衣服,我記得穿的是我小時候的衣服,那女孩比我小兩歲。
我記得整個春節我爸媽去過很多次市裡,也沒有找到女孩的家人。後來也真的是有了感情了吧,我爸媽乾脆領養了她,給她改名叫張歡。
我就這樣多了個妹妹。
從我心裡來說,我不排斥張歡,多個孩子多個玩伴,並沒有想過,多一個孩子,我得到的愛和財物其實都相應地會少。我把她當親妹妹。我爸媽當然也很疼她,我妹妹也乖巧,可能她知道自己不是親生的,所以行事說話都很小心。
我們一家四口過了三十年,我和張歡都分別結婚了,張歡的丈夫還是我同學,婚後,他們生了雙胞胎,一男一女,日子過的也不錯,我妹夫很能幹,錢不少掙,張歡在一家藥店做收銀,也不過整個零花錢,打發時間。
日子原本就這樣過了啊,但是網絡上這幾年對尋親這件事傳播的很厲害。張歡竟然也開始尋親了。
是妹夫告訴我的,張歡每天都不管孩子了,整天在網上轉發微博,和各地聯繫,希望找到自己的親生父母。
我把事情告訴了我爸媽,我怕有一天別人告訴他們,他們會更傷心。畢竟這個孩子他們養了三十年,視如己出,但他們必須接受,她的心裡是藏著自己的心願的,她希望見到自己的親生父母,這是人之常情,要理解。
說實話,我爸媽是有點心裡不舒服的,但被我說通了,就支持她找,如果找到了,如了張歡的心願不說,也可能多個人心疼她。
不得不說現在通訊的力量,網絡的力量,很快,張歡真的聯繫上了一家人,居然是離我們這里三百公里的一個縣城人家。他們說那年自己來這裡打工,過年在商場裡買東西,交了個錢,孩子就不見了。他們找了很多年孩子。
這家人和張歡通過媒體見了面,還驗了DNA,還真的是張歡的親生父母。
張歡被她的親生父母接了回去會面,但我們沒想到的事情發生了。
張歡的親生父母把我爸媽告了,說我爸媽拐賣兒童,要求賠償二十萬。
我爸媽都傻了,明明是當年他們扔給我爸媽的,怎麼是拐賣呢?
三十年前的證據都不好找了,甚至警方的記錄都沒有了,我爸媽的善心被誣陷,而且這三十年來對張歡的愛也被傷害了。
我爸媽說,我們本本分分的一家人,自己有兒子,幹嘛拐你家的女兒,如果我們真想要個女兒,真的想拐人家的孩子,幹嘛拐個這麼大的呢,再小點的沒記憶的不好嗎?這些年來,張歡自己應該知道,我們對她怎麼樣,結婚陪嫁了十萬塊,十年前,在我們這樣的地方,這嫁妝是大數目了。
但張歡的父母不干,他們說自己絕對沒扔孩子,為了找孩子,他們費了很多周折,他們拿出了很多尋人啟事。但那些,我們真的從來沒見過。
令我爸媽傷心的是,整個過程中,張歡是偏向自己的父母的。
我爸媽問張歡,這麼多年我們一家人對她怎麼樣,她的回答是:很好,但她不相信自己的親生父母會扔了她。
這話言下之意,還是覺得我爸媽拐走了她。
我妹夫氣不過了,他提出和張歡離婚,因為從她開始尋親以來,孩子不管,工作辭掉,現在,更是住在自己的親生父母那裡不回來。
張歡對於妹夫提出的離婚有些驚慌,她從她親生父母那裡回來了,可是她親生父母追了過來,堅持讓她離婚,說在這裡結的婚生的孩子也是孽種。
我爸媽勸了張歡,不想別的也要為自己的一對兒女考慮,婚姻是大事,孩子也不能沒有了媽。
但張歡是被她父母洗了腦了,也堅持離婚,而且不要孩子,並且把名字該了,改成她小時候自己的名字,程紅梅。
張歡走了,離了婚,回到了比我們家窮得多得縣城。
我爸媽很傷心,也很心疼,不知道好端端的家怎麼就成了這樣,好端端的善舉就成了拐賣,好端端的女兒,就無情無義的留下對雙胞胎走了。
但一切還沒完,她家對我家的訴訟還在審理,我們要好一段時間都要撕扯在這件事裡,消耗我們的時間,金錢,還有感情。
我曾經設想過,當年,張歡的父母確實想扔了她,但扔掉後可能又後悔了,再找的時候因為當時的條件已經找不到了,這可能是他們的一塊心病,他們不願意在找到女兒後承認他們曾經想過拋棄女兒。還有一種可能是,他們就是想扔了女兒再生個兒子,如果不發布尋人啟事,不能說明他們確實丟了女兒,他們不夠資格再生了後面的兒子,當兒子有了,他們希望再找回女兒,但始終沒有找到。
這都是我揣測的,沒有證據,只符合推理,而我想張歡之所以站在她父母那邊,或者是因為,在她很小的時候,她就一直抗拒自己被遺棄,她希望所有證據都能證明,她不是被遺棄的。
但是,這件事裡,我家卻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我總是想到那個農夫和蛇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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