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豔芳臨終前寧願把遺產送朋友也不留一分錢給親生大哥!讓93歲老媽媽含淚打官司討一個公道!但真相卻讓大家都說梅艷芳做得太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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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ren
- 11-10
她应该是娱乐圈里面最传奇的“星妈”。
女儿红极一时,日进斗金,带着她享尽人间富贵。
但命运作弄,她所生的三名子女先后死于癌症,包括那个最能赚钱的女儿——梅艳芳。
如今,只剩下一个好吃懒做的儿子,陪伴在她身边,为的就是谋取梅艳芳留下的遗产。
她是覃美金女士,已故乐坛天后梅艳芳的妈妈,人称梅妈,今年93岁,精力旺盛,中气十足。
梅妈共有四名子女,包括梅启明、梅德明、梅爱芳及天后梅艳芳,不幸地,两名女儿先后患上子宫颈癌离世,而德明也因咽喉癌,离开人世。
梅爱芳 1990年验出卵巢生瘤后一直努力治病,1991年更与相恋半年的潘立德结婚后移居加拿大,并育有两名儿子,1999年患上子宫颈癌回港治病,于2000年4月在圣保禄医院离世。
梅艳芳 2003年9月召开记者会证实患上子宫颈癌,同年12月30日因癌细胞扩散至肺部导致心肺缺氧及其他并发症,在养和医院逝世。
梅德明 2014年3月发现吞咽出现问题,4月看医生证实患上喉癌第四期,于玛丽医院接受手术,后转到葛量洪医院留医,2015年病逝,遗下两子两女。
至于梅妈的长子梅启明,多年来无所事事,梅艳芳在世时,经常以做生意为借口,问妹妹“借钱”,但他的生意通常都会在短期内经营失败,大笔巨款不知下落。
据悉,梅启明一家三口都没有工作,梅艳芳去世之后,没有给他留下一分钱,他就依赖梅妈的生活费过活。
2003年梅艳芳病逝,随即引来亿元争产案,梅妈入禀法院,指控有外人侵吞阿梅的遗产。
经过多年的诉讼后,法官终判梅妈败诉,规定遗产分配维持原状。
梅艳芳在过世前一个月,签订了遗嘱,而财产的分配就是按照她这份遗嘱进行。
梅艳芳遗产分配
1.梅妈覃美金
•由汇丰信托基金每月发放7万港元生活费(后来梅妈向法院提出加生活费,获提升至12万港元)
2.好友刘培基
•获跑马地毓秀大厦及伦敦共两物业
3.姐姐梅爱芳两名儿子及兄长梅德明两名女儿
•共获170万元教育基金
4.妙境佛学会有限公司
•获遗产余额
从遗产分配可见,梅艳芳没有给两位兄长留下一分钱,她只顾虑到四个当时未成年的孩子,以及妈妈的生活费。她宁愿将两处房产送给带自己入行的恩师刘培基。
然后,梅妈就与长子梅启明一起打官司,他们认为遗嘱不合理,梅艳芳不可能做这样“不顾亲情”的安排,肯定是有人趁着她病得神志不清时,强迫她签字,骗走所有财产。
而梅艳芳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安排呢?法庭经过审判,得出了以下结论。
在案件审理期间,梅妈曾声泪俱下地向法官描述她和梅艳芳的“母女情”。但在法官长达200页,包含292个列点的判词中,梅妈的证供绝大多数都不被法官列为考虑的因素。
简单而言,就是法官觉得那都是废话。
法官指,见证阿梅签遗嘱的三名辩方证人,包括阿梅主诊医生张文龙、何太(梅艳芳干妈),以及汇丰私人信托总监刘蔡秀莲,均诚实可信兼可靠,即使面对盘问,亦立场坚定。
但梅妈却骂梅艳芳干妈有阴谋:“那个何太想她(阿梅)快死,阿梅有病根本不能吃燕窝,但她(何太)就是要给她吃,当然是想她快点死,好一人分一点钱嘛。”
事实上,视阿梅如己出的何太在此事件中并没有任何得益,而法官也指出其没有说谎的动机。
法官续指,治疗癌症病人有丰富经验的张文龙医生,诊治阿梅近半年,从平时的巡房,加上在签遗嘱当天的观察,相信张对阿梅的病况很了解,确信阿梅在签纸当天没有受体内毒素影响,阿梅有能力及逻辑思维去明白及签署遗嘱。
至于留给梅妈的遗产为何要月付,法官也接受了汇丰私人信托总监刘蔡秀莲的说法。
刘蔡秀莲作供时透露,阿梅担心梅妈不善理财,若将遗产一次过分给梅妈,她会在短时间内“花得一分钱都不剩”,故只是每月给梅妈7万元生活费,维持她两个佣人一个司机的生活水平。
法官也相信,梅艳芳与大哥梅启明关系差,不难想象阿梅担心梅妈得到遗产后,会将多余的钱交给大哥。阿梅亦不讳言,除了侄女和外甥外,不想遗产落在任何姓梅的人手上。
仿如阿梅哥哥的恩师刘培基,二人关系亲密,获赠两个物业,法官也完全接纳他的供词。
2011年,终审法院判梅妈败诉,累积律师费高达200多万港元,梅妈及梅启明声称无法支付,分别于2012年及2013年破产。
破产令执行四年,期间他们必须节衣缩食,除去基本生活费之外,一切收入都要用于偿还欠款。
而梅妈被颁破产令时,根据法律,每月12万港元的生活费须由破产信托人分配,经分配后,梅妈的生活费每月剩余逾3万元,司机与佣人都请不起了。
梅妈因不满生活费遭破产管理人扣起,向法庭申请要求取回全部生活费,又称每月只得3万“捱得好辛苦”。
当时法官拒绝梅妈申请的同时,还指出:“你说很辛苦,你每个月有3万多港元都说辛苦,香港有几百万人比你更辛苦。”
今年4月,破产令解除,梅妈恢复到每月12万港元的生活费,之后再增加至20万。
2013年,梅艳芳设立的遗产信托基金营运不足,短时间内没有办法给梅妈发放生活费,她当即找记者哭诉,阿梅的粉丝纷纷上门接济。
最后信托管理以1.4亿港元出售阿梅位于寿山村道故居及拍卖屋内遗物,有了新的资金,梅妈很快又获重新发放生活费。
(梅艳芳与梅妈)
每个月12万港元要怎么花?
梅妈曾经给记者算过一笔账:每月房租加上水电费要4万元,司机、佣人以及6只狗的开支都要两万多,再加上人参、燕窝补品,还要养活梅启明夫妇及孙儿,12万的生活费,所剩无几。
关于这个梅启明,在香港记者的报道里面,就如跳梁小丑般可笑。
他自己没有房子,一直住在阿梅生前买给已故姐姐梅爱芳的跑马地单位,不事生产,被外界指靠妈妈养活,他却一点都不介意:“嘴长在别人身上,我不觉得有问题,我要专心帮妈妈打官司,哪有时间做其他事?”
有一次,港媒上前采访,梅启明力邀记者一起用膳,当记者婉拒时,他则说:“这张单可不可以由你来结算?”当记者表示“没钱”时,他的脸皮像城墙砖那么厚:“那寄到你报社吧,你老板叫什么名字,或者给我传真电话,报社地址也可以!”
被法官指与阿梅关系恶劣的梅启明,在遗产中连一分钱都得不到,但他矢口坚称和阿梅的关系非常好。“没有啊,那时我在美国打工,她(阿梅)去美国开演唱会,我们都有见面的。有次她生病了,我还特地请医生去酒店看她。是那些人谋了阿梅的钱,有什么理由会将钱分给那间空壳的佛堂,而姓梅的人却没得分?”
最神奇的是,在梅妈哭诉“每个月只有3万多生活费熬得很辛苦”的时候,她最爱的儿子却被拍到一个人去贵价海鲜烧烤餐厅,豪吃鲍鱼+西班牙火腿+白酒!!
而餐厅的食客就表示,梅启明经常光顾那一家餐厅,跟餐厅的服务员都非常熟。
他的破产令至今还没有解除,理论上是不能吃得这么“贵”的。
当时,有记者致电梅启明了解,为何破产还有钱豪吃鲍鱼?
他这样说:“抽奖嘛,餐厅一周年,之前我路过进去喝了一杯东西,参加他们的抽奖活动,抽中了我,拿到了500元礼券,所以就去吃了,很幸运呀!”
记者再问他,多年来都没有工作,他们一家三口怎么生活,他淡淡说:“吸空气咯!”
这种油盐不进的痞子,还真是令人大开眼界。
梅妈有四个孩子,据说她最疼的就是这个梅启明。
但他一生无所事事,好吃懒做,更将大好光阴用在争产官司上,一家大小都靠着梅妈每月几万元的赡养费过活,这与蛆虫有何分别?
梅启明除了会吸食母亲和妹妹的脂血膏肉,大概最能干的,就是为一餐百余元的午饭跟记者讲数了。
有记者问梅妈,问她为何甘愿这样为儿子付出,她叹了一口气说:“他毕竟是我生的,难道看着他死吗?他没得吃,我让他饿死吗?”
也许就是这种心态,让梅妈一口气撑到了现在,她今年已经93岁,仍是声如洪钟,头脑清晰。
今年8月底的时候,她还向法庭申请,要一次过提取信托基本里面的钱,大约是7100万港元。
其实,去年,梅妈已经申请过提取5500万港元生活费,但被拒。
今年再接再厉,继续提出同样要求,申请在现存7500万港元的信托基金资产中,提取7100万元。
93岁的她,指医生预计她尚有超过15年寿命,故要求法官批准,让她可以用这笔钱买房子,还说:“不用担心我乱花钱,我花光了,要睡大街,是我自己的事!”
法官指出,梅艳芳的初衷就是希望妈妈可以过安稳日子,甚至她的生活费已经由每月12万增加至20万,根本没有必要一次过提取。
法庭方面还是担心,如果梅妈一次过提取了7000万出来,然后一夜间“花光”,或者送给她的儿子梅启明,到时候老人家沦落至无家可归,岂不是更悲惨?
不过,梅妈不以为然,可能她真的对香港社会非常有信心。
钱没有了,她还有香港演艺人协会的帮助,还有梅艳芳粉丝的救济,其实也真的没什么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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