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了李宗盛,就懂了人生的「苦、美好與自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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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ya
- 11-28
最初,我對李宗盛毫無概念。他誰啊?不知道。
我只知道趙傳唱了《我終於失去了你》,只知道張艾嘉唱了《愛的代價》,只知道辛曉琪唱了《領悟》。李宗盛是誰啊?不知道。
那時似乎許多歌迷,都如此。我們聽的是歌,認的是歌星。寫歌的人是誰?不認得。
1994年世界杯後,央視做了個配樂MV。用馬拉多納,配《我終於失去了你》。這個大概隻有球迷懂了:33歲的馬拉多納那年世界杯藥檢出了問題,被禁賽,阿根廷淘汰。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馬拉多納被鏟倒後,起身,人群已經卷走,馬拉多納跟裁判無奈地揮了揮手。
“我終於失去了你,在擁擠的人群中”。
那種輝煌、惘然中失落的感覺,重錘擊心的感覺。
我第一次有概念“李宗盛的歌”,是楊佩佩工作室電視劇《碧海情天》那劇,劉鬆仁、李立群和葉童演的。主題曲《凡人歌》。
我一聽就覺得很奇怪。那時我還小,隻覺得歌詞真是負能量。什麼叫“多少同林鳥,已成了分飛燕。”什麼叫“有了夢寐以求的容顏,是否就算是擁有春天?”偏這家夥——眾所周知——唱歌還吊兒郎當的,半念半唱,“已成了分飛燕”,最後三個字還下重音,你是指望成了分飛燕是怎麼著?
那時我還小,還不覺得李宗盛的嗓子好聽。
他唱歌有種大胡茬子味,就像刮完了又長了兩天的胡茬子,掛手,蹭人,顆顆粒粒的。那會兒我的審美,還停留在老輩們播的李穀一和鄧麗君:瓷器般圓潤流轉,羚羊掛角的聲音里。
還是楊佩佩工作室的電視劇。《末代皇孫》。我是衝著周海媚去的。這里插一句,周海媚真是嬌媚妖嬈又楚楚可憐,說句高圓圓粉絲不愛聽的話,隻論周芷若,高圓圓拚命學都沒學到周海媚的味道。
《末代皇孫》的片頭曲,是《鬼迷心竅》。開頭就李宗盛式的大沉重,“曾經真的以為人生就這樣了,平靜的心拒絕再有浪潮”,連著幾句都是下行音符,聽不慣。但中間,忽然就揚了起來:
“是命運的安排也好,是你存心的捉弄也好。然而這一切已不再重要,我願意隨你到天涯海角。”
這份癡勁,忽然就擊中我了。
當然那時我還小,還不明白這些詞句的意味,不明白他最後為什麼要蒼涼地“雖然未來如何不能知道,現在說再見會不會太早”。
後來就知道了,《我是一隻小小鳥》,是他寫的;《領悟》,是他寫的;《愛的代價》,是他寫的。後來,《陰天》,後來,許茹芸的《真愛無敵》(空城計?)。我自己也慢慢長起來了。
中學時偷偷喜歡過的、比我大一歲高兩屆的女孩子,去上大學了。憋著的難過感,聽張艾嘉“走吧,走
吧,人總要學著自己長大”,聽很久,一口氣,呼出去了。
在大學裡,自己租了房子一個人住,晚上一個人寫稿,抬頭看窗外燈火闌珊時,“我是一隻小小小小鳥,小鳥飛呀飛,卻怎麼也飛不高。”把背仰上椅子,嘆一口氣。
現在想,許多時候,不是李宗盛多完美符合我的心境,隻是年紀漸長,會慢慢地明白他那些詞與歌,一鱗半爪地。然後,會自然地往那邊靠。對喜歡“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少年們而言,李宗盛是個很好的對象。“對啊,他說出了我們的心聲!”哪怕沒有那麼多“開始總是分分鍾都妙不可言”的感覺,也會捧著《陰天》,聽。
再後來,經曆的事情多了,真有點明白李宗盛了——不只是代入感的情境。
李宗盛很通透,並不高唱頌歌,傻白甜,“多少同林鳥,已成了分飛燕,人生何其短,何必苦苦戀”。他
挺明白的。
但他也並不遺世獨立。他唱男人女人。他知道人事無常,但他挺入世,而且以身作則地享受這點甜與苦中的詩意。
怎麼說呢?他那胡渣子般的嗓音,小時候聽,顆顆粒粒,長大後聽,像黑巧克力,像雪茄,甜味不多,主要是苦與酸,以及,厚實。
小孩子時愛吃甜的,長大後,才能懂得品味苦。
李宗盛不勸你超脫,只是拿著顆顆粒粒的嗓音,半念半唱,自我解嘲似的,說段子。最代表這種態度的,是《最近比較煩》。動聽悅耳的小旋律,自我解嘲的小段子。玩兒唄。
我有時候,會想起《鹿鼎記》只的美刀王胡逸之。看著鄉巴佬一般的小老頭兒,其實身負絕代武功,卻又偏偏對陳圓圓一片癡情,老來猶且如此。他的癡勁兒,到了這般地步:
竟能記住這種細節:
“這二十三年之中,跟她也隻說過三十九句話。她倒向我說過五十五句。”
吳六奇試圖勸他時,胡逸之如是說:
“吳兄,人各有誌。兄弟是個大傻瓜,你如瞧不起我,咱們就此別過。”
這種自知癡得過分,卻並不跳出來的勁頭,下面這句話里,感慨系之:
“不知疲倦地翻越每個山丘
……
越過山丘,才發現無人等候”
每次聽到這句歌詞,我老想到《東邪西毒》里張國榮那句話。“以前看見山,就想知道山的後面是什麼。現在我已經不想知道了。”
小時候,總覺得“過了一個節點,一切都好了”。讀書時,相信上了大學一切都好了。上大學時寫東西,覺得自己出版第一本書後一切都好了。來法國前,相信過了這一關就什麼煩惱都沒了。
然而並非如此。世上並沒有一個“你過去了,從此無煩憂”的山丘。愛別離,怨憎會,求不得,不消多提。時間流逝最讓人難過的真相是,年少時總還以為,過了這座山就沒事了,再怎麼煩惱,心里有個念想,頗有點“做完這一票,就回老家結婚,從此過著幸福的生活”之意;但多少次撩撩繞繞之後,才多少明白並沒有結束的那一天——斷了念想的翻山越嶺,才是真的疲憊。
但這個事實多殘忍啊。李宗盛還是唱出來了。就像他二十年前問:“有了夢寐以求的容顏,是否就算是擁
有春天?”而在二十年後,他看似嬉皮笑臉地,把自己的演唱會命名為《既然青春留不住,還是做個大叔好》這麼一個冗長的名字,再唱一首《凡人歌》。這調子,就像胡逸之愛了陳圓圓二十三年後,對吳六奇那句自嘲:“兄弟是個大傻瓜。”
是自嘲,然而並不後悔。
他的live裡,如是道:
“這首歌是我在北京家裡寫的。在北京的十年,對我來講是很深刻的。我一直想把那一段時間發生的事,心裡的感動,跟挫敗,把它寫出來。”
他看破也點破了,用他顆顆粒粒的,粗黑巧克力似的嗓子。但他沒走遠,還是坐在人堆里,跟我們一起,用他坑坑唧唧,半念半唱的調子,抒情一下子,又沉鬱一下子。
我們很多時候,怕的其實不是失敗,而是被遺棄。
李宗盛一直沒忘記我們。他看通透了,但還在塵世間,與我們這些尋常男女同甘共苦。
同甘不難,主要是,共苦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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