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男過馬路被車子A到,要求「賠1999萬」還列超扯明細!法官傻眼:「以為中樂透嗎」只給他1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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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4-19
出門在外真的要注意安全,
有時候即使自己守規矩,
但畢竟行人、行車這麼多,
哪天真的出事情也不知道,
台北市就有一名黃姓男子,
經過台北市復興南路的時候,
被一名吳姓女子的小客車貓到,
造成黃男多處擦傷,
因為嚥不下這口氣,決定提起訴訟,
沒想到他竟然獅子大開口,
要求對方應該賠償1999萬元,
讓所有人都看傻了。
黃男當時因為沒有走在斑馬線上,
結果讓後方吳女的車子閃避不及,
直接發生擦撞,
還好除了擦傷以外沒有大礙,
不過後續官司中,
黃男認為自己需要精神撫慰金400萬元,
加上醫療費用居然高達1300萬元,
讓很多網友聽了都倒抽一口氣,
男子也解釋,其實自己不是獅子大開口,而是真的有原因的。
黃男透露,因為這次的事件讓他沒辦法工作,
加上家中的女性長輩,都是高齡才離開,
因此自認有「高齡基因」,
以目前的歲數來算的話,後面還有62年可以活,
因此每年所需要的醫療費用是13萬9045元,乘上62年,
如果考慮到通貨膨脹的話,加總起來共1293萬元,認為相當合理。
更扯的是,黃男認為自己有健身房的會員,一個月要花999元,
但因為往後可能都沒辦法運動,所以999元的月費,
乘以62年的話,算出還要賠償6萬餘元,
另外因為受傷不能洗碗,
所以購置洗碗機、洗碗機的62年電費、汰舊換新費用等等,
共計37萬餘元,都要吳女賠償。
吳女聽了傻眼直呼,雖然自己的確有疏失,沒有禮讓行人,
但是黃男沒有行走在行人穿越道,也必須負部分的肇事責任,
加上當下就已經付清黃男的就醫費用,後續提出的賠償根本明顯不合理,
而法院審理後也認為,
這些賠償理由都跟擦撞沒有因果關係,
更說重話「損害賠償不是中樂透」,
最後認定吳女僅須賠償1萬6000元,
不過訴訟費用要由黃男全額支付。
太誇張了啦,被擦撞到就想著發財夢,
很多人卻是希望不要發生這樣的事情,真的太超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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