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聊話題
  2. 生活時事
  3. 爆料專區

餐廳老闆找親友「狂下單再棄單」 外送平台虧30萬氣炸 老闆恐犯1罪遭送辦

  • 10-13

全國2大外送平台都有棄單的相關規定,
如果客人棄單就會由外送平台
吸收餐廳損失的費用,
但卻有警方接獲線報,
有不肖餐廳業者看準棄單規定,
研製出「高檔菜單」,
找來親友透過外送平台大量點餐後棄單,
警方目前接獲不少類似案例,
目前將加強查緝。

北市警方接獲線報,
有外送平台報案常常有餐廳棄單,
且棄單都是高級套餐,
每客要價2千元起跳。
但因外送平台有棄單的相關規定,
如果客人棄單,
就會由外送平台負責餐廳損失,
外送平台3個月以來被棄單20多筆,
累積損失金額達30萬元。

警方獲悉後展開追查,
發現有李姓餐廳老闆,
近期推出要價2千元的和牛套餐,
有客人一次下單10份,
但最後卻被棄單,
外送平台因此無奈支付2萬元。
但3個月以來層出不窮,
棄單數高達20多筆,
累積金額達30萬元。

警方找到訂餐者,
發現其中1人竟是餐廳老闆的親戚,
警方訊問之下,
該名訂餐人員才坦承是老闆委託,
先下單高檔套餐後再棄單,
且一定要點2千元的和牛套餐,
警方訊後也依照詐欺罪嫌將一干人等送辦。

外送平台規定,
顧客透過系統向餐廳業者訂餐,
如果被取消、棄單,扣除外送平台抽成後,
由外送平台吸收店家損失金額,
並將支付給餐廳業者,
原是為了避免爭議、讓店家少受損失,
孰料卻被不肖業者拿來當作斂財工具,
警方也感嘆,實在太貪小便宜了。

下訂單後棄單就會犯罪嗎?
本案件可能有什麼法律問題呢?

(一)詐欺取財罪

依刑法第339條規定: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
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
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

依此規定,只要是為了讓「自己」
或「第三人」取得他人的財產,
因而使用詐術讓相對人交付財物時,
就很可能構成詐欺罪。
本案例中,餐廳老闆利用外送平台
關於棄單的機制來取得不法財物,
就會有詐欺罪的疑慮。

(二)損害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184條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
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
負損害賠償責任。
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
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依此規定,
若行為人因故意或過失行為,
不法侵害到他人的權利,
進而導致他人
「受有損害」或「失去利益」,
就會有損害賠償責任的問題,
相對人可以依本條來請求。

(三)不當得利請求權

依民法第179條規定:
無法律上之原因而受利益,
致他人受損害者,應返還其利益。
雖有法律上之原因,
而其後已不存在者亦同。

依此規定,
若是無法律上的原因而不法獲得利益,
導致他人利益受損的情況,
就必須要返還該利益給受害人。
至於請求損害賠償還是請求不當得利返還,
則需要就個案來判斷如何主張較為妥當。

如有其他法律相關問題需要諮詢,
可私訊賴官方或粉絲團找阿暉喔!

相關文章

  • 相關關鍵字:

精彩好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