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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2F不要用力踩踏地板」 診所不滿樓上太吵掛布條 阿暉律師這樣說

  • 09-05

(本文取自ETtoday新聞雲報導,
感謝貴報社的支持與肯定。)

台北市南京東路一處商業區公寓店面,
1樓中醫診所在騎樓掛上紅布條,
斗大標示「請2F不要用力踩踏地板」。
《ETtoday新聞雲》記者前往現場,
1樓診所不願受訪,往2樓走,
是一間開業1年多的拳擊教室。

拳館負責人Yuan表示,
為噪音一事,
我們進行隔音墊鋪置、
自行監測分貝等等,
但仍無法與對方達成共識,
目前已進入調解委員會,
「關於診所幾週前高掛紅布條不予置評,
只期盼不要造成更大的紛爭,
儘早落幕。」

房仲專家陳泰源表示,
這種情況只能用「無奈」2字形容,
實務上1樓業者雖可向環保局檢舉,
但舉證分貝超標的難度非常高,
「民間自行測量不算數,
若政府單位來測,
樓上剛好又不吵了,
也沒轍。」

另一方面,
2樓業者若已盡力降音,
鄰居還是覺得不夠,
也真是頗無奈,
「畢竟裝潢砸下去了,
租約也簽下去了,
房東應不會為此給予補償,
在租客使用合法的情況下,
基本上會讓1、2樓雙方自行協調。」

周延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周念暉表示,
調解程序基本上是朝向雙方各自讓步,
最後看有無達成和解的方案,
若調解無法成立,
還是必須進入訴訟。

周念暉指出,
據最高法院判決案例,
於他人居住區域發出
「超越一般人社會生活
所能容忍的噪音」,
應屬不法侵害他人
居住安寧的人格法益,
若「情節重大」被害人得依《民法》
第195條第1項規定請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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