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薪3萬上8天被扣8萬 海底撈員工怒公開明細 網友一看細節反挺店家
-
- 09-15
一名海底撈員工在臉書社團
「爆料公社二社」發文表示,
他在海底撈工作才8天,
就被扣了82,888元,
坦言自己月薪才3萬多,
難以想像如果做滿一個月會被扣多少,
氣憤表示「我們根本是做白工」,
貼文並附上扣款明細想讓網友評評理。
沒想到網友仔細看他貼出的扣款明細,
發現其中最高的扣薪
有幾項都是扣了1至2萬元,
原因是他把掉在地上的
手套和菜瓜布重新使用,
或者把下水道水桶拿去裝水。
其他的罰款則是因為他沒有保持
鍋具、湯匙、餐具等的清潔,
或者使用咖啡色抹布擦餐具、
用嘴巴吹手套等衛生觀念不對問題,
被扣薪金額從1千到2千元不等。
多數網友幾乎都力挺店家直言
「看到這個讓我更想去吃海底撈」、
「所以扣得好,
海底撈真的有在顧食品衛生」、
「你的問題一大堆還來討罵?
我如果是老闆扣你這些我都覺得太少」。
一家餐廳的衛生管理,
是多數消費者前往消費的顧慮之一。
不過若就法律上而言,
店家可以因為員工違反規定就扣薪嗎?
依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規定:
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
又依同法第26條規定:
雇主不得預扣勞工工資作為違約金或賠償費用。
由此可知,
其實雇主是不能夠「預扣」勞工工資的,
不論是1塊、2塊都是違法行為,
而若是雇主已與員工有事先約定,
禁止哪些行為、違反效果如何,
也應該是先將薪資
「全額給付」給勞工後,
才有後續損害賠償等問題。
另外,本事件中,
該員工直接公開「扣薪明細」,
是否會有違法的疑慮?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的相關規定,
「薪資」應屬於個人資料的一種,
因此若員工自己願意公開,
那基本上沒有違反個資法的疑慮。
只不過仍須注意細項中的具體細節,
是否有侵害「營業秘密」的可能,
以及雙方是否有事先約定
「薪資保密義務」等,
否則雇主仍可以依法起訴追究。
如您有其他法律相關問題需諮詢,
可私訊賴官方或粉絲團找阿暉喔!
相關文章
- 相關關鍵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