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妹漂染髮被收9800元 母氣炸:把我女兒當盤子 沙龍要求刪文否則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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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11
台中一名國中女學生趁中秋連假,
到雲林虎尾找親戚,
由親戚帶到一家沙龍染頭髮,
沒想到最後結帳金額竟要9800元,
嚇得她不敢告訴家長。
事後母親得知,
氣得在臉書發文,
痛批店家染髮的顏色不均勻又脫節,
根本坑人,「把我女兒當盤子嗎?」,
痛批設計師的良心何在,
「就這樣的技術,
你收了一個國中生9800的價格,
請問你收得下去嗎?」。
對此,沙龍店家也透過聲明稿
澄清家長控訴內容有出入,
若不撤文將提告。
本事件有什麼法律問題?
未成年人可否任意處置財產?
應先注意這2點
依民法第79條規定:
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所訂立之契約,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始生效力。
依本事件的情形,
該名國中女學生屬於
「限制行為能力人」,
其與店家所訂定的相關契約,
應屬於「法律效力未定」的狀態,
因此契約可能會有法律效力問題。
不過其實還有另外的規定,
據同法第84條規定:
法定代理人允許限制行為能力人處分之財產,限制行為能力人,就該財產有處分之能力。
依此,如果是法定代理人預先授權
限制行為能力人可以
「自由處分」的財產,
則限制行為能力人
就可以依法自由地處分。
依據本事件的情形,
疑似是該母把現金交給女國中生後,
讓他自己跟設計師進行溝通,
結束再用現金結帳。
這部分可能就有是否屬於
「允許限制能力人
自由處分財產」的問題。
當然,如果雙方協調不成,
需要透過相關法律程序來解決,
則需要釐清案件的實際情況。
另外,縱使確認是該母親
允許女兒自由處分的財產,
契約效力沒有問題,
仍需要探討的是,
設計師對於髮型設計的部分
是不是和顧客的要求有落差,
也就是契約的履行是否有
「不完全給付」的疑慮,
都需要進一步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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