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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歲男利用當志工機會接近小五女童,甚至給藥!

  • 愛堅強

  • 07-22
(source: nlpi.edu.tw)

真是叫人傻眼至極!

相信大家都能明白還在成長階段的少女都會有情竇初開的那個時刻,其實當下這些少女是分辨不出喜歡與愛的,而也因為如此會有很多人趁此機會對少女伸出魔掌,甚至是誘騙女童發生關係。

像是近日在北部發生的事件一樣,令人感到憤怒。
 

▼去年2月13日西洋情人節前,就讀國二的被害少女在聊天時不小心透露出在小時候(四年前就讀國小五年級時),曾與在學校擔任志工的已婚葉姓男子發生關係。

非當事圖書館(source: google)


而男同學認為這件事相當嚴重,立刻向老師通報,此事才被揭露。

 



事情發生在四年前,當時葉姓男子擔任臨時志工,也因此得到機會接近家境特別,當時年僅小五的被害少女,當時懷有色心的葉姓男子更常私下約少女見面。

一次,葉男約了少女在學校圖書館見面,並利用書櫃遮掩門外視線,與少女在圖書館內地板上發生關係。

非當事圖書館(source: google)


自此之後,葉男幾乎時常約少女在學校各處(校內倉庫、韻律教室等無人的空間),甚至還有一次直接帶少女回家發生關係。直到少女上國中之後也是一樣。

 

去年2月13日,當時已升國二的被害少女和同學聊天時無意間提及此事,才讓事情曝光,而法官也問葉男跟少女發生幾次關係,他竟無所謂的說:「太多次了,如果她說有(指被害少女),那就是有。」態度令人傻眼。

而根據少女說詞,葉男發生行為都不戴套,事後都是給少女吃避孕藥。

(source: google)

一審法官依30個與未滿14歲兒童性交罪,且案發後葉男允諾賠償100萬卻遲未繳付,將葉男合併判刑9年。全案經二審維持一審判決,於2016年7月15日最高法院判決定讞。
 

而新聞曝光後,網友也對此感到相當憤怒,更認為葉男行為是在殘害幼苗!分享這篇出去,多關懷家中的兒童與青少年,在成長階段中給予陪伴和支持,別再讓有心人有可乘之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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