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最轟動勁爆!】60年來頭一次!光明日報記者起訴林冠英誹謗! 原因是…(原來後面有人撐腰的。。。)【視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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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17
今天最轟動勁爆!60年來頭一次!光明日報記者起訴林冠英誹謗! 原因是…(原來後面有民政黨撐腰的。。。)【視頻】
王萌翔佩戴象徵新聞自由的絲帶出示起訴文件。
(檳城17日訊)《光明日報》記者王萌翔今日入稟法庭,起訴檳州首席部長林冠英誹謗,成為我國60年來第一個起訴首長的新聞工作者。
王萌翔是因為林冠英於今年1月22日發文告公開指責他沒「報德」,而入稟檳城高庭起訴林冠英誹謗。
當時有關文告也張貼在林冠英的個人面子書上。
林冠英早前公開批評王萌翔沒有報德。
王萌翔是因為於去年12月獨家報道中華中學決定放棄在檳島西南區的湖內興建分校新聞,而被林冠英辱罵沒「報德」。
據了解,王萌翔報道指中華中學董事會向拿督黃繼梁的宏升集團申請位於湖內的一塊學校保留地,以建中華中學分校時,林冠英開出條件:董事會在建中華中學分校前,需先成立「中華中學有限公司」,他才叫黃繼梁把該地段割名到中華中學公司名下。
王萌翔(左二)起訴林冠英,左一為前議員陳智銘;右為包吉星。
報道指,由於中華董事會秉持的立場是,凡有關學校的資產,都必須割名到孔聖廟中華三校董事會名下管理,如果另外成立中華中學有限公司來興建中華中學分校,就等於乖離該校的辦校原則與立場,就此董事會決定寧可放棄建中華中學分校,也不接受這項條件。
王萌翔的代表律師是民政黨法律及人權局主任包吉星。(原來又是民政黨。。。)
王萌翔(中間穿大衣紅襯衫者)成為媒體焦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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