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收入戶」在台灣享有許多補助及優惠,但有些人會鑽法律漏洞,好手好腳不工作寧願在家領社會補助,糟蹋納稅人的血汗錢!台南有位小學老師投書蘋果,說班上有個低收入戶的學生請假到日本玩,成為剛開學辦公室的震撼話題!
那位老師表示:「別說老師們沒有愛心、歧視低收入戶學生,低收入戶小孩從小到大一路領著納稅人血汗錢所給予的社會福利補助,結果這些救急救窮的錢被拿來出國遊玩,社會大眾的愛心被踐踏至此,你我怎能不憤怒?」令更多老師不平的是,有些年輕父母年輕力壯卻不願付出,寧願每天在家領低收入戶補助過生活!
由於台灣發給低收入戶證明的標準很嚴格,相對的這群人享有的福利真的很優渥,老師說:「低收入戶小孩享有的福利有:0至2歲領有育兒津貼每月5千元,保母托育補助每個月4至5千元,念幼稚園每月最高補助1500元,國小、國中營養午餐費、代收代辦費全額減免,就讀高中職以上學校學雜費全額減免,健保保費全額補助,並發給生活補助費等相關補助;而中低收入戶小孩在補助福利上約莫為低收入戶小孩的2分之1。」幾乎等同是納稅人在幫低收入戶養小孩,從小到大學雜費減免之外,還補助不少的生活費!
老師還提出兩個例子,一個是爸爸月入4萬、媽媽全職家管,因為領有中低收入戶補助,35歲的媽媽也不用出外工作,早上到學校當義工,小孩放學參加免費的課後輔導,還可以悠閒地回家睡午覺,傍晚再來接孩子放學,靠政府長期的補助遠勝於她在外面打零工領22K,難怪選擇在家帶小孩!
另一個是沒有中低收入戶證明的家庭,爸爸月入3萬5,媽媽打零工卻被認定有謀生能力,超過審核標準無法申請低收入戶!直到媽媽托小孩來問她班費可否等爸爸領薪水再繳,她才驚覺這個家庭才是急需被幫助的,老師感慨的說:「那位打零工的媽媽年紀比我少10歲,但臉上的滄桑道盡辛苦過日子的點滴!更重要的是,這位媽媽只希望我能夠給予繳費的寬鬆期限,她會努力在拮据的生活費中擠出錢來幫小孩交錢。因為她仍樂觀認為,努力工作賺錢與家人共度日子就是一種幸福。」
只能說低收的認定標準有些瑕疵,有心人總會想辦法鑽漏洞,真正需要被幫助的人往往連補助都不知道去哪申請!把這篇文章分享出去給更多人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