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個婚事只能由父母作主的年代。
我的丈夫原本是姊姊的未婚夫,因為姊姊是不孕體質,於是由我代替姐姐嫁給了他。
我跟丈夫之間的夫妻生活,談不上愛。
但半年後,我懷了孩子。
初為人母,我很高興地向丈夫報告,卻只得到了冷淡的回應:「所以呢?」
就他所言,夫婦兩個人的身體都很健康,所以懷孕是理所當然的。
而我也只能認同他說的話。
丈夫是個冷淡的人,雖然如此,卻也是個負責任的丈夫。
多虧了他,我無需工作,就能生活在不缺錢的環境,只要做好家事就好。
而懷上第二個孩子後,家事跟育兒讓我手忙腳亂,他二話不說,也請了傭人來幫忙,讓我很感激。
只是,在我懷上第二個孩子那時,曾因為身體情況惡化住院,他卻一次也沒來探病。
「我不會看護,去了也沒用。」就算我說寂寞,他也只是回「有工作沒辦法。」
他就是這樣的人。我只能如此安慰自己。
然而在結婚四年後,一切都破滅了。我發現丈夫外遇,對象則是我的姐姐。
公公婆婆知情也只是說:「反正又不會生小孩,在外頭玩玩也無所謂。」
丈夫一開始,什麼都沒有說。直到要離婚時,他才向我承認:
「其實我是想跟你姊姊結婚的。」
我的心全碎了。原來這就是我一心付出的丈夫。他,真的從來沒有愛過我。
接下來,就是監護權的問題。雖然我知道兩個孩子跟著爸爸會比較好過生活,
但我還是想把孩子留在身邊,於是決定跟他打官司。
他看起來很驚訝。因為他從沒看過妻子的抵抗。
後來,法官將兩個孩子判給我,而他則定期地支付養育費。
離婚後,將行李搬離原夫家時,姐姐只對我說了「對不起」,而我,什麼都沒說。
過了數十年,孩子們都已獨立,而我終於可以開始享受一人生活時,卻接到了丈夫的死訊。
他得了末期癌症死亡。念在幾年的夫妻情分上,我決定出席葬禮。
而在葬禮上,律師居然交給了我他的遺書。那是只有我能看的遺書。
我很驚訝,打開來看,裏頭只寫了一句「對不起。」
我忍不住哭了。他真的,是一個很笨拙的人。
接著律師宣布前夫的財產也會分給我,受到了姐姐強烈的反彈。
而我的父母、前夫家的公婆都要逼我放棄。
而我的孩子們則護在我身前,要他們尊重爸爸的意思。
然而我還是放棄了。
因為我也被檢查出跟前夫相同的症狀,明年的今天應該也會離開人世。
現在想起來,我似乎也沒有跟前夫表達過我的愛意。
如果能在天國相會的話,我想跟前夫說,我其實,真的有愛過他。
現在的我,只想靜靜地度過我的餘生。
父母為了傳宗接代,傷害了2姊妹...好悽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