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志偉放話封殺敖犬!下令港台兩地誰讓他接工作就告死誰!面對提告「敖犬終於出來說話了」...但是越聽越覺得事有蹊蹺啊!
Lollipop @ F才剛加盟曾志偉(中)旗下經紀公司「分工合作社」,敖犬(右二)就鬧合約糾紛。
駁針對曾志偉敖犬怒控:分工合作社行徑惡劣
台灣男子團體Lollipop @ F的成員之一敖犬,遭經紀公司「分工合作社」提告違約,雙方撕破臉!對此,敖犬有話要說。
2014年風光加盟「愛.好娛樂」,成為曾志偉旗下公司分工合作社的藝人,當時盛大舉行簽約儀式和新專輯發表會,老闆曾志偉也親自為子弟兵站台,如今卻發生合約糾紛,分工合作社日前發表聲明,表示敖犬片面解約,並且未經過公司同意私接工作,說重話直指敖犬的行為「不但無效也不道義」。
敖犬沉默數日後,在臉書反擊,認為自己一向以和為貴,但無法接受分工合作社企圖讓媒體刊登不實報導,導致他形象重挫。敖犬針對指控提出五點說明:首先澄清他簽約的公司和工作聯絡窗口皆為分工合作社,曾志偉雖是公司老闆,但沒有直接關係,更絕對敬重這位前輩大哥;另外敖犬指控分工合作社以不當方式私吞佣金,導致雙方信任關係決裂,因此在去年6月發函終止合約,事後才接下電影拍攝,並非「私接」、而是「光明正大」的接洽工作。
而粉絲最關心的, ?他說,自己非常期待10週年的棒棒堂合體,但情勢演變至今,「合體希望更加渺茫」, !
敖犬發聲明,反駁違約。(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團員敖犬卻與經紀公司爆發合約糾紛,傳遭曾志偉封殺,敖犬下午發出聲明,指控「分工合作社惡劣行徑,已打壞彼此信任與合作關係」,並強調聲明是針對「分工合作社」,並非曾志偉。
敖犬被控私下接工作,讓公司少賺5600萬台幣,提告求償1000萬,更外傳惹火曾志偉被港台封殺,「分工合作社」昨發聲明,強調和敖犬的經紀約仍然在有效期間內,痛批敖犬片面解約無效、沒有道義。
今敖犬在臉書發出聲明,直言「無法跟不誠信的公司一起合作。」強調他用以和為貴的態度,獨自承擔所有事情,並指控「分工合作社不斷主動在媒體前放話,企圖讓媒體刊登不實報導,已經嚴重傷害本人形象,我方將採取一切必要之法律行動,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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敖犬(莊濠全)傳遭港台演藝圈封殺!
敖犬在離開棒棒堂後,與威廉、小煜、阿緯共組團體,
但團體加入金牌大風後,卻遭公司冷凍兩年沒有新作品。
直到曾志偉看中他們,
前年初簽下他們後,
他們才開始有新工作。
沒想到前年的簽約記者會,
敖犬感動到眼睛濕濕的,沒多久就開始「惡意不接工作」!
拒接工作卻跟女友約會,不接電影因為嫌「翁滋蔓」不OK!
種種行徑都讓曾志偉大怒,
敖犬甚至私下接工作,
前前後後讓公司損失了5600多萬元。
曾志偉更放話,
敖犬還有合約在身,
「誰讓他接工作,就要告死誰!」
敖犬的誇張行徑不只如此,
他甚至還向媒體爆料「公司有讓他不信任的不誠實行為」,
公然毀損公司名譽,讓曾志偉忍無可忍,
遂決定先對敖犬提告,並求償1000萬元!
面對公司的提告,
敖犬表示,才得知被公司告,
有開過調解會,但公司方面沒有善意回應,
而且再次強調「公司賬務不清」,
所以才會在去年6月單方面解除合約,
他有私訊曾志偉,但並沒有得到對方的回應。
敖犬聲明全文:
一直以來,我都希望用以和為貴的態度,獨自去承擔所有事情就好,非常不想用惡意的方式去處理問題或攻擊任何人。
但近日發現分工合作社不斷主動在媒體前放話,企圖讓媒體刊登不實報導,已經嚴重傷害本人形象,我方將採取一切必要之法律行動,絕不寬貸。
以下幾點說明,望能導正大眾視聽:
1、日前我所簽署的經紀合約公司,並非曾志偉大哥,而是台灣的分工合作社(分工合作有限公司,負責人:馬佩芬),工作過程也都是和分工合作社接觸,和曾志偉大哥其實並沒有直接關係。
我尊敬曾志偉大哥,為了避免他誤會,我在上個月善意的寫了封信,告知他目前與公司的狀況,期望他能真正了解問題所在,並得到解決,但很遺憾的,我沒有得到回應。
而在先前,我方也積極向分工合作社示意,用和平的方式解決問題,但對方卻執意拒絕溝通,並放話給媒體,一方面聲稱他仍是我的「全世界唯一經紀公司」,但另一方面,卻不斷對外在做損害我名譽的行為,實在令人心痛!
2、分工合作社曾以不當的方式,私吞佣金,造成我方與工作介紹人嚴重誤會,經我方查證之後,我方即發函警告分工合作社,分工合作社接到信函後,始將該筆應給付的佣金,給予該介紹人,分工合作社竟還自以為神不知鬼不覺,然其此等不誠信的行為,破壞了合約精神,誰能忍受?此為本人和分工合作社無法合作的導火線之一。
3、以上分工合作社惡劣行徑,已打壞彼此信任與合作關係。我方已於2015年6月3日發函至分工合作社終止合約,解除合作關係。
根據民法規定,我方本有權單方合法終止合約,至於我方去年10月接洽的「愛驚魂」電影,已是在去年6月3日終止合約關係之後的事,站在我方立場,絕非私接工作,而是正大光明接洽工作。
而分工合作社此等阻撓我方接洽電影的行為,造成我方的損失,我方也會採取法律途徑向分工合作社求償。
4、有關工作部分,我方一直是秉持和經紀人良性溝通、評估狀況,達成雙方共識後,再決定適合接或不適合接,並無報導所指的13項工作不配合,而目前所有已簽定的工作合約,我方皆已遵照合約履行完畢,絕無造成分工合作社5000多萬損失的誇張之說。
5、目前事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一切交由律師處理。
另外,我想強調:
1、我虛心接受各方的指教,但別恣意牽扯到我的家人。
2、不管之前發生多少事,不管用什麼方式,我其實是期待著10週年的棒棒堂合體,也相信能夠如願發生,但分工合作社如此中傷我本人的行為,或許讓合體希望更加渺茫。
3、我只想單純把演藝工作努力做好,但我無法跟不守誠信的公司一起工作,因為這是合作關係最基本的原則,未來我仍然會勇敢面對所有事情,也會保持我對演藝事業的熱情初衷,努力向上往前走。
4、以上陳述事實都是針對「分工合作社」,不是「曾志偉大哥」,曾志偉大哥是演藝圈前輩,我絕對敬重他。
5、誠心的向所有家人、朋友、粉絲們說聲抱歉,對不起讓你們擔心了。
以上。感謝!
曾志偉首談與敖犬合約:真的不想看到這樣!
香港大哥曾志偉此次在「大尾鱸鰻2」特別演出,日前他來台灣宣傳之時,柴智屏與王大陸解約一事正鬧得沸沸揚揚,恰巧曾志偉與敖犬的合約官司正在進行中,曾志偉在7日受訪時表示,自己在香港只負責接洽電影,對於其他通告並非主要負責人,因此不太清楚到底狀況為何,曾志偉也坦言:「很不希望看到這件事發生。」
2009年敖犬、小煜、威廉、阿緯簽給金牌大風、組成「Lollipop@F」,2013年9月又跳槽與曾志偉的經紀公司「分工合作社」簽約,沒想到去年底卻傳出成員敖犬單飛,私接工作等事,周刊更爆出曾志偉氣到要港台封殺敖犬。對此,曾志偉嚴正否認,他說:「世界上沒有封殺二字,我從來不封殺別人,因為我以前被封殺過,我了解那個心情。」他也認為只要藝人夠有才華,根本誰都封殺不來,針對事後敖犬在聲明文中指控公司私吞酬勞,曾志偉說:「我很多事都交給他人辦理,不了解,也不好回答,不過我有想跟敖犬私下見面聊聊。」
曾志偉也繼續解釋說:「其實我在香港只是負責幫他們接電影,唱歌是其他人負責的,所以糾紛到底如何,我並不太了解,而且我自己就是一個演員,最不喜歡合約方面出現糾紛,很希望這件事能和平落幕,大家都能得到他們該得的,最好能私底下解決這件事。」
由於「分工合作」工作人員講了很多敖犬不配合工作的情形,而敖犬方面則掀出公司侵占了他的演出費用,造成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的情形,這讓曾志偉很苦惱,也因此想直接跟敖犬碰面談個清楚。
曾志偉更強調,自己和公司絕對沒有提到封殺敖犬這件事,他說:「我最討厭聽到封殺這二個字,因為我以前被人封殺過,而且這個世界上沒有封殺這二個字,重要的是你有沒有用,如果你沒用,不用封殺你也死了,當你有用的話,誰也封殺不了你,這也是我常常鼓勵新人的話,希望他們要爭氣。」
談到首次跟豬哥亮合作,曾志偉誇讚他是冷麵笑匠,對戲時常有讓他驚喜的臨場反應,曾志偉認為與豬哥亮對戲是很新鮮的挑戰:「他的肢體語言真的很棒,肢體語言是很國際性的東西,相信看過得人都會覺得很好笑。」對於今年殺出許多賀歲片,導演邱瓈寬則自信說:「沒有什麼壓力,有動力才是最重要的。」
不過大家可能想像不到,一向有話直說、交友滿天下、個性大剌剌的曾志偉,居然對演出親密戲,相當害羞。
由於曾志偉第一天上工《大尾鱸鰻2》,就是在沙灘和穿著比基尼的連靜雯,又親嘴又擁抱,害他非常不好意思,結果最後竟是由連靜雯採取主動,跟他大玩親親,讓曾志偉大讚連靜雯「演員道德很好」,還委屈表示,以前在電影裡只要一有親吻戲,下一個鏡頭就是被女演員甩巴掌,從來沒有這次如此享艷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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