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聊話題
  2. 生活時事
  3. 時事新聞

公帑淪私產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爛帳 小英要查 / 黨產會最快明決議 中投、欣裕台股權轉國有 / 體育協會無法可管 行政立法拍板修法監督

  • alphaP

  • 11-23

公帑淪私產 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爛帳 小英要查 / 黨產會最快明決議 中投、欣裕台股權轉國有 / 體育協會無法可管行政立法拍板修法監督

1479748220664.jpg

總統蔡英文今晚主持執政決策協調會議,會中對政府所捐助的164個財團法人,基金總額高達2500億,月內清查現況,落實管理。


總統蔡英文今(21)日晚間召開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對於政府捐助成立的164個財團法人,基金收支約2500億元,有些淪為少數人掌控私產,要求行政院各部會在一個月內清查現況,統一檢討,同時也請行政院年底前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以落實管理。


今天的執政決策協調會議後,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轉述,政務委員許璋瑤簡報說明目前行政院強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管理監督工作。報告指過去政府因歷史因素或政策需求,透過捐助成立財團法人,來達成特定政策目標;目前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有164個,到104年度為止基金收支約2500億元。


簡報指出,近年來部分由政府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因為管理不彰,存在3個問題,包含「喪失當初設立政策目的,原本功能已不復存在」;「擁有龐大資產卻脫離公益方向,淪為少數人掌控如同私產」;「成為少數機關人士退休後再任之處」。


總統聽取報告後表示,政府所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本質上屬國家資產,政府有責任從提升政府效能與維護公產利益的立場,提出改革方案來強化監督管理。總統對於行政院的作法完全支持,也提示為確實掌握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請行政院各部會於一個月清查所屬的財團法人現況,統一檢討。


蔡總統並提出4點做為未來改革工作的重點方向:

第一、積極追討公產,維護國家利益。總統強調,由政府捐助成立的財團法人,絕不能淪為少數私人掌握的資產,行政團隊必須積極追討,透過行政溝通、立法規範等方式,歸還國家。

第二是制訂《財團法人法》。蔡總統指出,對於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的監督管理,現行法律確有不足之處,因此請行政院於年底前提出《財團法人法》草案,強化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監管,以及「將接收日產所捐助成立之財團法人亦應視為政府捐助成立」。

第三是規劃整併退場,提升政府效能。總統指出,針對原本設立目的任務已不復存在,或已無營運實益、績效不彰的財團法人,請行政部門短期內精簡人事與預算,並且規劃未來的退場及整併工作。

第四是避免酬庸,完善人事管理機制。總統說,有關外界批評部分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的董事長薪資待遇、員工福利,以及軍公教人員退休至這類財團法人再任領取雙薪等問題,也都要擬定明確的標準與規範,強化人事管理機制,兼顧社會公平與人才進用,回應人民期待。

=================

黨產會最快明決議 中投、欣裕台股權轉國有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追討國民黨產將有重大進展。據悉,黨產會最快可望於明天召開委員會議討論做出決議,命國民黨黨營事業中央投資公司、欣裕台公司之股權移轉為國有,至少可為國家追討一百五十六億元的資產。

147974843171.jpg

中投欣裕台收歸國有流程表


文傳會:恐亂金融秩序 盼黨產會懸崖勒馬

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胡文琦回應表示,中投和欣裕台的金融結構複雜,與民間有許多買賣關係,牽一髮而動全身,「不是黨產會想的這麼簡單」。他強調,該認定執行後將可能「擾亂整個金融秩序」,希望黨產會考量社會觀感和程序正義,「懸崖勒馬」。


黨產會發言人施錦芳昨受訪表示,黨產會一旦認定中投及欣裕台的股權應命移轉為國有時,中投及欣裕台在其投資事業所握有的股權,都會收回國有,也就是轉而讓國家成為這些投資事業的股東。


據悉,黨產會將於週二委員會議,針對「中投與欣裕台股權是否屬國民黨不當取得之財產,其股權是否應命移轉為國有、自治團體或原所有權人所有」等爭點進行討論,黨產會最快當天做成行政處分,依黨產條例第六條規定,命兩公司股權移轉為國有。


黨產會已於十一月二日祭出行政處分,認定中投與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禁止處分財產,兩公司也須在四個月內向黨產會申報財產。施錦芳說,接下來,中投與欣裕台是否應命移轉為國有的關鍵,就在於國民黨於一九七一年成立中投的「第一桶金」的來源,是否屬不當取得之財產。


根據黨產會調查資料,截至去年底為止,中投總資產約二六五億元,負債一一一億元,淨值約為一五四億元;欣裕台目前資本額減為一.九億元。中投名下握有八十三筆不動產、欣裕台名下則有二筆不動產。


目前中投旗下至少有十五家公司,欣裕台則無轉投資事業。十五家公司中,由中投直接投資的公司有五家,其中,裕台、欣光華、齊魯、中園建設有超過九十五%股份由中投所持有,豐原建設雖僅有○.六三%由中投持股,但其餘股份是由前述裕台及欣光華公司持有。


這五家公司又直接或間接投資了十家公司,包括中央日報社、裕園、裕達、昱華、光華、啟聖、齊揚、裕晟、Kpooel、CentralInvestment Holding等公司。單純就持股比例來看,這十五家公司都直接或間接受到中投的控制。


帝寶、中影等不動產指標案 12月開聽證會

據悉,黨產會還將於十二月十六日召開第二次聽證程序,針對國民黨過去曾持有、現已出脫的不動產交易案進行討論與認定,並聚焦在「中影公司接收之日產戲院案」、「中廣仁愛路大樓案(帝寶)」、「國民黨舊中央黨部大樓案」等指標案件。


黨產會近日已調閱相關卷證資料、監察院資料等,若確定交易過程中,有以無償或顯不相當對價取得且財產已移轉他人無法返還的情況,可祭出行政處分,向國民黨的財產追徵其價額。

====================

體育協會無法可管 行政立法拍板修法監督

14797487625010.jpg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21日表示,為了有效監督單項體育協會運作,將修改《國民體育法》落實監管。


行政院長林全在里約奧運期間,曾表態將在奧運後全面檢討單項體育協會,21日終於在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中拍板定案,確定將修改《國民體育法》加強監督,保障選手權益。未來不僅限制民意代表、政務人員不得擔任全國性體育團體理監事,理監事間也不得有親屬關係。另外,將成立「仲裁專責機構」,專責處理選手教練與協會間的紛爭。


里約奧運以來不斷出包的各單項體育協會,過去一向只受到《人民團體法》的低度監督,導致弊端不斷,甚至引發不少選手、教練與各單項協會間的紛爭,為了落實改革單項體育協會的承諾,行政院21日下午與民進黨立院黨團舉行「行政立法協調會報」,會中拍板將修改《國民體育法》,未來各級體育團體皆受到該法監管。


行政院發言人徐國勇表示,由於各單項協會涉及出國比賽選手的權益,具有公共性質,因此這一部分應該修改《國民體育法》來規範保障選手權益,達到財務透明、業務公開、組織開放,以及營運專業等目標。而在修法草案中,也透過新增第5章「中華奧會」,以及第6章「體育團體」,直接規範單項體育協會的相關事宜。


其中,為了擴大參與,未來沒有正當理由,將不得拒絕運動選手及民眾申請加入體育團體會員。在財務透明方面,國家補助體育協會達到一定金額,必須設置公益理監事,且必須公告年度預算、決算及政府機關補助經費,供社會大眾檢視。


另外,也將加入利益迴避條款,未來理監事的任期會有一定限制,理監事不得兼任體育團體的工作人員,理監事間也不能有親屬關係,現任政務人員、民選首長以及民意代表,同樣不能擔任「具有國際體育組織正式會員資格」的全國性體育團體理監事,避免理監事掌權後「近親繁殖」現象不斷發生。


為了協調選手、教練及各單項協會的紛爭,未來也將由政府主管機關、中華奧會及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設立仲裁的專責機構,若選手、教練申請交付仲裁,該單項協會將不得拒絕。此外,對於選手訓練、受傷等類似的保險保障,在法規中也會有細則加以保障。


徐國勇強調,行政院與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已經達成共識,將接受政院所提出的《國民體育法》修法版本,將會儘快經由行政院院會核定後,送往立法院審議。

相關文章

  • 相關關鍵字:

精彩好文

其他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