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染髮爆糾紛!高雄女秀髮掉光到店家「撒冥紙」自拍報案

  • 10-20

高雄左營區的一間髮廊,
日前遭一名女子到店裡將內外撒滿冥紙,
並拍影片狂跳針說
「頭髮被漂成這樣,撒冥紙應該的啦」
並且自己報案。
警方表示後續將通知雙方到案說明。

從影片中可看到,
這間髮廊裡外地上都有冥紙,
這名女子不知為何自拍說
「頭髮漂成這樣啦,撒冥紙應該的啦」,
並念出這間髮廊店名表示,
「頭髮被漂成這樣,大家要不要看一下?」

據警方調查指出,
該名消費者為22歲林姓女子,
林女稱9月中旬髮廊將她的頭髮燙壞,
9月底雙方已經有和解,
但近期林女反悔,
雙方糾紛已經進入民事訴訟,
不過,日前林女又到場撒冥紙並自行報警。

林女向警方提到,
將檢舉店家未開發票,
雖雙方未提告,
但警方將通知雙方到案,
並調閱店內監視器,
林女行為則依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


撒冥紙是否會有違法的疑慮呢?
沒有傷害到他人就沒有責任嗎?

依照普遍的民間習俗來說,
冥紙通常只會用於供奉往生者,
而若是對在世之人使用,
恐怕帶有不幸的寓意,
有詛咒死亡的意思,
可能還是會有法律問題。

(一)恐嚇罪

依刑法第305條之規定:
以加害生命、身體、自由、名譽、財產之事恐嚇他人,致生危害於安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若是撒冥紙且附帶一些言語,
造成他人心中心生畏懼,
經過綜合的考量,
就可能會有恐嚇罪的問題,
不過依本條的構成要件,
只限於恐嚇他人「生命」、「身體」、
「自由」、「名譽」及「財產」之行為。

(二)公然侮辱罪

依刑法第309條之規定: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

因冥紙一般只用於祭祀往生者,
因此若是對在世之人使用,
即便他人並未心生畏懼而不構成恐嚇,
也可能會有公然侮辱罪的疑慮。

(三)損害賠償責任

依民法第184條之規定:
因故意或過失,不法侵害他人之權利者,負損害賠償責任。故意以背於善良風俗之方法,加損害於他人者亦同。

又依民法第195條之規定:
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自由、信用、隱私、貞操,或不法侵害其他人格法益而情節重大者,被害人雖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依上述規定,
撒冥紙之行為可能會對他人造成
心理上或者名譽上的損害,
就可能須負擔損害賠償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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