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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家產2選1!「土地VS現金」該怎麼選?阿暉律師教你用3點判斷!

  • 12-07

一名女子在論壇《PTT》發文,
談到最近和同事一起吃飯時,
同事透露家裡要分家產,
受到父親疼愛所以可以優先選擇
「2000萬現金或是市值2000萬、
面積一分半的農地」
不知道要如何選擇,
決定上網詢問
「如果是大家會怎麼選?
女生都選現金嗎?」

貼文一出,
不少網友認為「土地保值」,
「如果你有土地開發能力的,
可以考慮土地」
「土地啦,貸出來地還是你的」
「土地要看在那裡...」。

不過,有人則表示,
現金能自由運用,
「現金才是最實際的」
「拿現金買土地」
「拿錢買自己喜歡的啊」
「選現金,不動產流動性太差」
「喜歡不動產拿到錢趕快去買
自己喜歡的不動產就好」
「農地要賣還不一定有人買」
「選現金好利用吧,
很想要地也可以用買的」

(一)何種方式取得?

首先,不論被繼承人是以「贈與」
還是「遺囑」的方式來分配,
依法都會有相關的稅收。

遺產及贈與稅法第6條規定:
遺產稅之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有遺囑執行人者,為遺囑執行人。
二、無遺囑執行人者,為繼承人及受遺贈人。
三、無遺囑執行人及繼承人者,為依法選定遺產管理人。

同法第7條規定:
贈與稅之納稅義務人為贈與人。但贈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以受贈人為納稅義務人:
一、行蹤不明。
二、逾本法規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且在中華民國境內無財產可供執行。
三、死亡時贈與稅尚未核課。

至於以何種方式較能夠減輕
需負擔相關稅收的經濟上壓力,
則需要就實際財產來個別判斷。

(二)選現金分次贈與來避稅?

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的相關規定,
只要有「贈與事實」
就必須要繳納相關稅收,
曾經就有被繼承人每個月
提領幾十萬元的現金,
再存入偏愛的孩子戶頭中,
認為金額不大,應該不會被追問。
於是花費數年才將巨款分批匯完,
但最後仍是被國稅局給盯上,
並令其繳納近800萬元贈與稅!

(三)現金VS不動產該怎麼選?

如果兩者的價值相同,
普遍大眾會比較傾向選擇「現金」,
原因在於「比較實際」,
事實上也沒有錯,
如果繼承的是農地,
不僅不能作為其他的用途,
且需要時常觀察不動產交易市場的動向。
若哪天有急需用錢的需求,
先不論「拍賣土地」一定需要時間,
即便將土地交給銀行
「設定抵押」來貸款,
也會需要一定的時間。
所以應該怎麼選?
主要還是依當事人自己的需求為主,
畢竟依目前的交易市場來看,
不動產應是只會增值而不會貶值。
所以兩者各有好處。

如有其他法律相關問題需要諮詢,
可私訊賴官方或粉絲團找阿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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