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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不讓學生穿禦寒外套 學生向新北教育局檢舉 怎知卻收地檢署傳票?!

  • 10-19

據台灣青年民主協會指出,
新北市中山國中學生在匿名版
「黑特/告白中山股份無限公司」貼文指控
學校「禁止學生外穿禦寒外套」等
違反教育部服儀規定,
並發函給新北教育局希望介入調查,
沒想到投訴學生竟遭以違反公司法為由
函送新北地檢偵辦。
新北教育局則否認提告,
而且督導要求學校調整服儀規定。

據了解,新北市府疑似以違反
公司法第 19 條第 1 項
「未經設立登記公司名義經營業務罪」
函送法辦。
雖然近日學生收到新北地檢署
偵結作成「不起訴處分」,
但批評新北市府
「解決不了問題,
就想解決提出問題的人。」

依據《公司法》第2條規定,
公司分為「無限公司」、
「有限公司」、
「兩合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等4種,
並沒有「股份無限公司」這個種類。
學生在偵訊過程向檢察官表示
「會使用公司這二個字,
靈感來自於五月天之前出了
一張人生無限公司的演唱會專輯,
粉專使用這樣的名稱,
主要是知道公司法並沒有
股份無限公司這樣的類別,
粉專並沒有要以公司來經營業務,
目前粉專也已將公司二字移除。」

事實上,
轉呈學生的意見也並不屬於
相關法律中所稱的「營利行為」,
實在不清楚為何需要
以此來移送地檢署偵辦。

如您有其他法律相關問題需諮詢,
可私訊賴官方或粉絲團找阿暉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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