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新聞]黃明誌提出是否不能把器官捐獻給穆斯林」的問題,他們的答案肯定笑死大家。快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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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14

“豬毛刷風波”再次引發在國內引發“清真”虧穇惁和“非清真”課題。向來敢怒敢言的國內創作歌手黃明誌日前製作一個短片,指本身是名器官捐款者,其所有的器官屬非清真,是否不能把器官捐款給穆斯林問題,引起民眾議論。
他們這樣回答。。。。。
諾希山是針對社交媒體廣傳一個視頻,內容是質疑器官捐贈及移植也要求“清真”一事,特別發表文告解釋。
他指出,全國伊斯蘭裁決理事會在1970年曾針對此課題作出決定,同時有很多宗教專家包括宗教司也強調器官與血液的捐贈、移植,無關宗教。
“衛生部希望大馬人更加踴躍地捐血及成為器官捐贈者。”
聯邦直轄區宗教司拿督祖基菲里指出,穆斯林接受非穆斯林捐獻的器官或血液,並不會構成任何問題。
他指出,全國伊斯蘭裁決理事會(Fatwa)在1982年4月13至14日所召開的第4次會議,曾討論過穆斯林接受非穆斯林捐獻的器官或血液的課題,並已議決捐血是必須的,且無需去分辨穆斯林或非穆斯林的血液。
祖基菲里是繼衛生總監拿督諾希山之後,於今日發表文告回應本地創作歌手黃明誌提出「他的器官屬非清真,是否不能把器官捐款給穆斯林」的問題的另一單位。
他說,伊斯蘭並不阻止將非穆斯林的器官移植到穆斯林的身上,這是因為人體器官和伊斯蘭或任何信仰無關,而隻是讓一個人在生活上執行信仰.
「當把非穆斯林的器官移植到穆斯林的身上,那麼該器官就成為了該名穆斯林的,而該穆斯林也將利用相關器官,來履行上蒼所賦予的責任。」
至於吃了豬肉的非穆斯林是否能捐血給穆斯林,祖基菲里認為,這還是被允許的,因為非穆斯林所捐的是血液,而不隻是豬的營養或本體。
他說,就算一名非穆斯林吃了豬肉而去捐血也不是一項錯誤,反而他們呼籲應感激捐血者或給予他們一些特權,以鼓勵他們多捐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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