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績好,可教化」弒母鴛鴦竟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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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ma
- 08-20
不過顯然新北地院不予認同,新北地院指出曾智忠念過研究所,受到高等教育,卻還竊盜、誣陷女店員跟警察,明顯明知故犯,認定毫無悔意,具強烈的反社會人格,沒有教化可能。依竊盜罪判拘50天,可易科罰金,等於打臉最高法院。
35歲蔡京京與53歲曾智忠是在2000年到紐西蘭就學時認識的,不過蔡京京的母親陳誼反對二人交往,好幾次都直飛紐西蘭阻止。
2012年回國的兩人,無所是事,生活皆靠蔡京京母親接濟,前後已支付30萬元,兩人得寸進尺再向蔡京京母親索討100萬未成,曾智忠就已殺害她才能「突破困境、改變命運」煽動蔡女。
事後兩人還企圖嫁禍給蔡京京的父親,仍被查出送辦。不僅如此,2011年時,,曾智忠曾到新北市土城區一間超商行竊1碗紅燒牛肉麵,又到屈臣氏店偷竊1盒撒隆巴斯、1瓶消炎鎮痛擦劑;被周姓女店員發現,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時,查獲他涉及兩起竊盜案,曾智忠全盤否認,還辯稱都是蔡京京買的,另外因為周姓女店員要賣毒品給他,前來處理的兩名警員跟他索賄1千萬元,他都拒絕,三人才會惱羞成怒聯手誣陷他。
不過曾智忠在案發當時接受檢警訊問時,卻說撒隆巴斯、擦劑是自己買的,牛肉麵是路上一名男子送的,明顯說法不一,並且對於蔡京京對於4年前的事情記憶相當清楚,來作證時,說辭與曾智忠一模一樣,有違常理,認定兩人有勾串證詞。
小編只想說,有病的人就別放出來再害人啦!現在在高法院的判決都讓人民越來越困惑的呢!意思是台大生殺人有教化可能,國小畢業就直接死刑嗎?把這篇超瞎判決分享出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