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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夫護孕妻勒斃賊竟有罪 還要賠對方父母64萬

  • alphaP

  • 05-09

台北市男子何柏翰2014年10月25日晚間與孕妻返家,驚見竊賊張俊卿躲在廁所,何男為保護孕妻,與對方發生激烈扭打,最後以勒頸方式壓製張男,不料力道過大勒斃張男,高院認定何男防衛過當,依過失致死罪判刑3月,得易科罰金9萬元,並緩刑2年定讞。張男父母另求償700萬,士院今判決何男應賠張男父母共64萬餘元。何男聞訊後,大嘆:「我不接受這個判決結果,一定會再上訴,感覺很冤枉。」 何男得知結果:「我當然無法接受這個判決結果,我要上訴,這太冤枉了,其他的等到收到判決書再說」。士林地院認為,當天何柏翰全程緊勒張男頸部,不顧臉戴口罩的張男已喘不過氣,臉色蒼白、手部發抖等情狀,直到警方替張男上銬才完全鬆手,還向到場警員直言「他要被勒死了」、「救護車要趕快一點,他可能快勒斃了」、「你們要不要先把他抓起來做CPR」等,顯見他可料到張男可能會被勒死,卻還是沒有罷手,已屬防衛過當。法院指出,張男患有潛在的中等度至嚴重度冠狀動脈硬化性心臟病,比較不能忍受缺氧,一般情形下,人在戴口罩時,就會因口鼻被摀住兒呼吸困難,若同時又被人勒住頸部,導致氣管受阻,情況更加危及,何況張男頸部肌肉及甲狀腺旁軟組織都有已明顯出血,縱使張男無心臟病,何男的勒頸行為仍會造成張男死亡的結果。





法官認為,張男侵入住宅行竊在先,要為這事件負擔八成責任,而何男防衛所屬合法,但防衛過當造成張男死亡,仍需負擔兩成賠償責任,因此判何男須賠償張父30萬8112元、張母34萬0081元,共64萬8193元,可上訴。何柏翰與孕妻2014年10月25日外出返家,他去上廁所時,驚見來闖空門的張俊卿,還遭對方揮拳攻擊,何男憂慮孕妻安危,與張男扭打並以緊扣頸部的方式將人壓製在地,沒想到警方10分鐘後獲報趕來時,張男已臉色發黑、全身癱軟陷入昏迷,送醫急救仍宣告不治。士林地院刑庭法官認定,何男雖辯稱其勒頸行為是必要的防衛手段,但張男實際上早已失去反抗能力,何男看到對方臉色發白、手抖,仍持續施力壓製造成對方死亡,認定構成防衛過當,判何男3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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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柏翰(左)勒斃闖空門的竊賊後,何妻(右)受到驚嚇早產生下一子。何柏翰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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