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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嘴黃光芹大罵周玉蔻政治變色龍被告獲判免賠! 法官:這是事實!

  • alphaC

  • 06-14

名嘴大罵周玉蔻政治變色龍獲判免賠法院:合理評論

  周玉蔻。(圖片來源:《聯合報》)

  據《聯合報》報導,名嘴黃光芹前年上電視批評媒體人周玉蔻“政治變色龍”、“做假新聞”,周玉蔻憤而求償。台北地院去年判​​黃光芹應賠周玉蔻40萬。黃不服上訴,高等法院今(13日)宣判,認定黃光芹是就可受公評之事的意見表達,且用詞未逾適當評論範圍;事實陳述也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可信為真實,合於阻卻違法事由,改判黃光芹免賠,可上訴。

  黃光芹與周玉蔻前年5月26日在電視政論節目“新聞面對面”同台槓上,黃光芹批評周玉蔻“被長期餵養成為對方的夥伴關係”、“今天就是有人餵養你嘛,很簡單”、“你甘願接受別人的餵養”、“我一點都不嫉妒政治打手,我也一點都不嫉妒政治變色龍,我更不嫉妒一個資深媒體人經常做假新聞去騙通告”、“繼續招搖撞騙”、“是個剽竊大王嘛誰都知道”,周玉蔻不滿名譽受損,向黃光芹求償200萬元。

  法院一審判決黃光芹應賠償周玉蔻40萬元。案經上訴,二審認為,黃的發言雖足以使周在社會上的評價受損,而損害她的名譽權,但有阻卻違法事由,而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合議庭指出,當天節目討論主題是“台北市政府大巨蛋案公文外洩事件”,而台北市府政風室在前年5月22日公佈調查結果,認定時任台北市廉委會委員兼市政顧問洪智坤,多次將大巨蛋案及美河市案相關公文資料,外洩給包括周玉蔻在內的媒體與名嘴;且周玉蔻指稱馬英九收頂新政治獻金2億元,並說消息來源是張榮豐等人,但張在“特偵組”及法院都證稱沒有,並在臉書(Facebook)發聲明。

  合議庭認為,黃光芹依照台北市府及張的證述與聲明,認定周玉蔻長期接受官員私下提供公文資料、張貼在臉譜網,並且虛構新聞,加上周先前多次變更所屬政黨,而在節目中批評她,是就可受公評之事的意見表達,且用詞未逾適當評論範圍;事實陳述也經合理查證而有相當理由可信為真實,“我一點都不嫉妒”是回復周玉蔻說她惱羞成怒、嫉妒,發言是基於維護個人聲譽的自衛、自辯,合於阻卻違法事由而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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