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妻離婚後,跟老公要求了480萬的精神賠償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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浮誇女王
- 09-16
我想了一整天還是很生氣!
第一、我要靠北我老公非、常、小、氣!
從我老公向我提出離婚到今天,也還不到一個星期的時間,你已經很有效率的找了律師要過來跟我談離婚相關事情,我一直希望我們可以用溝通來解決這次的爭吵,我把我的心情告訴你,你也把你的想法告訴我,可惜,我們的想法沒有共識。
我今天向你委任的律師提出的精神補償費(我不會用贍養費,因為我覺得這是你對我應該要有的精神補償),每一筆我都覺得合情合理,但是你晚上傳 Line 給我,只罵我一句神經病、叫我去搶銀行是什麼意思?
我從認識你到現在大約十年,考量你過去的收入和現在的收入,我向你要 480 萬的補償費并不過份。我和你在一起的時候也不過才20歲,就算是你一個月花4萬元包養我吧!這個數字就是這麼算出來的。
另外,你的收入很好(至少高於社會上大多數人的薪資水平),而我的收入是0,我沒有任何的工作經驗,所以我希望在我找到工作之前,你能夠比照現在給我的每月生活費4萬元給我,等我找到工作以後,可以減少為2萬元。
奶奶住在安養中心每個月的帳單還是會繼續寄給你,你要娶我的時候曾經答應奶奶會好好孝順他,雖然我們要離婚了,但是這個承諾你還是必須遵守,所以你必須照顧奶奶一直到奶奶生命終了。
而且當初你娶我的時候,奶奶說自己不是在賣孫女,并沒有跟你收大聘,只象徵性意思意思的跟你收了60萬元小聘,所以這部分算是你欠我的,但就像你說的,我們還是好聚好散,所以這個條件我希望你可以答應。
還有,離婚以後我就沒有地方住,奶奶在安養中心,所以我也不可能回老家住,我會在外面自己租房子,租金的部份當然也是你要負擔,因為是你堅持要離婚才會害我沒地方住,放心,這個部分等我找到房子之後我會把租約給你看過,絕對不會從中賺差價。
以上這3個條件,你沒有一個肯答應,我覺得你非常、非常、非常小氣。
以你的收入,就算每個月要負擔這些費用,對你也不會造成什麼太大的負擔,我希望你能好好考慮之後才回覆我。
第二、我要靠北我自己怎麼這麼蠢,嫁給這個男人。
你現在是已婚身份,沒辦法和你真心深愛的女人光明正大在一起,爽快的答應和我離婚,換取你的自由之身,這麼劃算的交易你都不要。怎麼會這麼蠢啊!
你已經承認你愛著那個賤女人,我已經備份,并且會把它當成你對婚姻不忠實的證據交給律師,屆時,如果我們真的必須法院見,我對你的要求,就不會只有上述這些而已。
如果我都講這麼白了,你還是不答應。
我會把我備份的物品交給那個賤女人的老公,看這麼能干的她,要怎麼解決這樣的婚姻危機,屆到她離婚了,她又能要到多少的贍養費。
你很小氣,連一點點錢也不愿意付;你也很笨,我更笨,才會嫁給你這個不會為未來著想的老公。
就像你說的,我們好聚好散吧。
PS:不要傳 Line 來罵我神經病,我可以告你毀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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