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前任藕斷絲連?該不該見?把握 2 個原則:第一不要見,第二不要「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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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17

這個週末和朋友聚會,
一向開朗健談的 V 沉默不語,
無比深沉的樣子。
在我們的追問下,
她終於吞吞吐吐地說:
她前男友回來了,約我見面,
你們說我去還是不去?
我們每個人像訓練有素似地
異口同聲地說:不去!
對於他們之前的戀情,
我們每個人都很清楚,
誰叫 V 平時無比健談呢?
幾乎隔段時間就要跟我們匯報一次。
要說起來,他們的故事並不特別,
與紅塵俗世間的千千萬萬故事一樣,
幾乎每天都在上演。
一段孽緣的開始
他們是大學同學,
當時 V 在學校的機房上完網後,
忘記退出QQ,隨後是她前男友使用了那台電腦,
見有QQ登著,就順手加了。
之後兩人聊得很投機,
三個月後,就確立了男女朋友關係,
在大學裡度過了很愉快地兩年半時間,
可是臨到畢業時,她前男友的父母要他回去,
兩人約定,誰也不會老家去,都留下來打拚。
V 做到了,堅決拒絕了父母
在老家那邊託人找好的工作,
決定在這個城市慢慢打拚,
這個年紀的女生,一旦把心給了一個人,
那是九頭牛都拉不回來的,當時我們勸她,
別把自己的後路都堵死,
起碼先看看男方的態度,
但是 V 什麼都聽不進去,
還為我們質疑她前男友而生了我們的氣。
她堅信這份感情, 堅信她前男友對她的愛。
可是,她前男友卻並沒有她想像中的堅決。
首先,她前男友說父母在老家病了,
要回去看看,只是回去看看,馬上就會回來。
V 縱有千般不願,
也不能阻止他去看望生病的父母,
雖然我們一致認為這個病生得有些蹊蹺。
原本說好只去一個星期,
但她前男友去了大半個月還不見回來,
V急了,打電話催他回來,
後來說如果你父母的病還沒好,
那我過來陪你,她前男友立刻拒絕了她。
當時我們都覺得不妙,但V不相信,
在快一個月的時候,她前男友終於回來了,
V欣喜若狂,她認為她前男友的回來
足以打破我們的擔憂,
也足以說明兩人情比金堅。
在老家有其他女人!?
作為朋友,我們當然希望她能夠修成正果。
V 沉浸在團聚的喜悅中,
但她前男友變得奇奇怪怪,神神秘秘,
謎底很快揭開了。
她前男友在老家的女朋友找上門來,
說已經懷了孩子,希望他盡快回去結婚。
V 如遭晴天霹靂,質問這一切到底是怎麼回事,
她前男友吞吞吐吐地說,
回去後被父母逼著相親,逼著交往,
有一次喝多了就發生了不該發生的事。
V 痛不欲生,但已愛得太深,
她說只要他解決了這些事,
她還繼續跟他在一起。
可是她前男友的態度卻曖昧不明,
只是說需要時間處理。
她死心有男友了, 對方卻回頭了
這一處理就足足處理了近一年,
處理到孩子呱呱落地,
處理到對方扯證辦了酒席,
她才漸漸死了心。
我們按捺住激動,問她到底什麼情況,
她說兩人當初結婚就是被父母逼的,
談不上有多少感情,
結婚後一直過地不太好,
上個月離了婚,打算到這裡來打拚,
所以聯繫了 V,想見一見。
彼時,V 已經有了新男友,
雖然這個男友的具體情況 我們不是太清楚,
可是畢竟他還沒做錯過什麼。
會問要不要見的, 多半是想的
如今,事情不過才過去兩年,
這個男人竟然又出現了,
而最令我擔憂的是,
V 竟然還問我們她要不要見,
以我的經驗而言,
但凡會問的,多半是會去的,
而還願意去見前任的,
通常都會糾纏不清。
所以當 V 私下問我意見的時候,
我非常嚴肅、斬釘截鐵地告訴她:
面對前任, 第一不要見,第二不要賤。
話說到這份上,我希望她能自己想明白,
畢竟我不能天天看著她。
分手後不只是朋友, 而是陌生人
之前也有一位女孩問我說,
因為男朋友劈腿分手,已經快半年了,
現在他回來找她,希望能夠再見一面,
問我應不應該見面,我說的也是這一句話。
《對待前任的正確方式:老死不相往來》,
有些女孩給我留言說,
為什麼要老死不相往來啊,
分手還是可以做朋友的嘛!
為什麼要這麼決絕呢?
在那篇文章裡,我說過,
除非兩個人都沒有新感情,
那喜歡怎麼作就怎麼作,
畢竟無論怎麼繼續相互傷害,
受災面積只是兩個人而已。
分手應該體面, 所以才說還是朋友
如果雙方或者一方已經有了新戀情,
我想不出來繼續見面的必要和意義。
一起緬懷一下往事?細數曾經的甜蜜?
分手時的藕斷絲連,大概有幾種場景:
我想跟你分手,我已經受不了你了,
可是我擔心你不肯好好分手,
所以我跟你說,我們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
你有什麼需要幫忙的,
我會像以前一樣幫你。
親愛的,別傻了,
在還是男女朋友關係時,
人家都厭煩了你,何況是分手後?
那只不過是為了分手時
體面一點而已,你還真信?
分手後的兩個情況 面對這樣的情況,
累死苦死,也沒不要再去看一眼,
因為即使賤賤地去找了,
對方很可能只會很冷淡地拒絕你,
所以我們不要犯賤好不好?
第二種情況就是:
我知道你跟我分手已是定局,
我答應也好,不答應也罷,
都改變不了你的決定,
所以我退而求其次,
說我們還可以做朋友嗎?
為了分手你違心地答應了。
分手後還可以做朋友嗎?
也許是兩個特別成熟灑脫的人
說出來的體面話, 但多數情況下是 一方還愛著另一方。
面對一個曾經傷害過自己的人,
還要去見面 聽他怎麼說,
那就是犯賤 我不認為還有繼續做朋友的必要,
尤其是那種因為對方傷害自己
而結束的感情,
很不理解那些只要對方
稍微流露出一點懷念,
就立刻恨不得撲上去的人,
難道真的是好了傷疤忘了疼?
或者這麼多年都在等對方回頭來道歉,
證明對方當初放開自己是人家瞎了眼?
真的一點都不擔心 再受到第二次傷害?
既然當初你們選擇了分手,
那必然有不可調和的矛盾,
菜餿了就是餿了,
感情過了就是過了,
再回頭去吃餿菜,
不怕噁心到自己嗎?
尤其是在你有新的戀情的情況下,
尊重你現在的生活,
尊重那個不知情的戀人,
不隨便來打擾你,
才是一個前任最基本最有品的操守。
面對前任, 只有一種情況下
可以見面可以重新開始 那
就是曾經的矛盾都已經得到很好的解決,
彼此沒有新的愛人,
現在的心智已經成熟到可以處理
未來感情中遇到的問題。
除此之外,面對前任, 就只有兩個原則了:
第一不要見,第二不要賤。
被人傷害一次可以說年輕不懂事,
但繼續給別人傷害自己的機會,
那除了犯賤就找不到第二種解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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