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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愛的他不愛我?小心!你可能在自我陶醉!

  • 02-21

你是否有這樣的體驗:一直都很期待和嚮往美好的愛情,也一直在尋覓愛情。但不知為什麼,總是喜歡上那些並不喜歡我的人,因此常常覺得很痛苦。

又或者是現在雖然在戀愛,可很多時候感覺對方並不是真的喜歡我…… 如果你有相似的煩惱和困惑,別擔心,這並非什麼“命運的詛咒”,也不是罕見的“疑難雜症”。

為什麼你總是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 一個首要的原因,是很多人把自己痛苦的時刻,錯誤理解為“這說明我真的很愛他”。

所以,在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時,他們頻頻感受到自己被對方刺痛,而他們不斷把這解釋為“自己真的在乎對方”,“即便這樣我仍然被對方吸引,他一定是特別的那個人“。

心理學家指出,我們心靈運作最基本的機制就是“趨樂避痛”。但在這些人身上卻不是如此。這就是“認知”對我們的心靈施加的欺騙。影視劇、言情小說,告訴我們虐戀才是愛得深。我們的頭腦在痛苦和深愛中畫上了錯誤的關聯。

然而,痛苦固然是愛的一部分,但不要忘了,快樂也是的。你並不喜歡那些給你帶來很多痛苦的人,你的本能原本會這樣告訴你。你只需要反復告訴自己,你因為一個人感到快樂,才更能說明你喜歡那個人。

除此之外,總是喜歡不喜歡自己的人,或是甘願待在這樣一個人身邊,有一個主要的原因還是低自尊。低自尊者總是覺得自己不夠好,相信自己配不上美好的事物和人。

因此,當這群人面對一個不喜歡自己的人時,他們才會感到真實:這就是世界該有的樣子,他看到的是真實的那個“不夠好”的我。

而那些很喜歡他們的人,讓他們感到不適,他們在這些人面前找不到真真切切的自我感。我們會首先追求真實的存在,然後才追求幸福的存在。當我們認為“不被喜歡”才是應有的真實,我們永遠也走不進一種快樂的人生。

另外,還有一種常見的情況,就是只喜歡(至少在一開始)不喜歡自己的人,並且沉迷於努力讓這樣的人喜歡上自己。而在對方終於喜歡了自己之後,就又沒有了興趣。

這看似和上面那種願意妥協的情況十分不同,但其實本質上也與低自尊有關。這類人因為無法從心底認可自我的價值,所以不斷通過“讓不喜歡自己的人喜歡上自己”這件事來證明自己是有魅力、有價值的,是值得被愛的。

而對方喜歡上自己以後,一切又變得不真實了(而令自己厭惡了)起來。潛意識在說,“這不是我應得的”。同時,他們也不再能從這種方式中得到提升自尊的幻覺了。

除了自尊水平,一次又一次地喜歡上不喜歡自己的人,還有可能是陷入了一種創傷的強迫性重複。簡而言之,就是那些曾在愛中受過傷害的人,因為潛意識裡想要改變當初的結局,所以一遍又一遍地將自己置身於一種'創傷極有可能重新發生'的處境中,希望改變事件的結局。

後來學者們發現,人們重複的目的是重獲掌控,但現實中,人們幾乎從來無法如願。強迫性重複導致了更多的受難,有時是受害者自己的受難,有時是其身邊人的受難。

給那些想要停止喜歡不喜歡自己的人一些小建議:

1.覺察自己的感受
你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認真覺察自己在喜歡那個不喜歡自己的人時的感受。
可以好好問自己,喜歡他,究竟是不是痛苦大大蓋過了快樂的時刻。
如果一時半會不能得出一個確切的答案,你可以給自己一段時間,用記日記或是實時記錄

除此外,你還可以問自己親近的朋友,他們是否覺得你在這段時間裡的狀態是好的、開心的。有時候,我們身邊的旁觀者會比自己看得更加清楚、客觀。

這樣做的還有一個好處是,可以防止你在對方偶爾貌似對你不錯的時刻,就又忘記了大部分時候的自己是如何煎熬了——因為人總是好了傷疤忘了疼的,尤其是在面對自己喜歡的人時。

2.正確認識健康的親密關係
同時,你還需要認識到健康的親密關係應該是什麼樣子的。雙方平等,互相尊重,肯定對方的價值,重視對方的意願,這些都是建立一段好的親密關係的基礎。

在這樣的關係裡,兩個人就好似兩棵依偎著彼此的樹,即使親密得將枝葉都纏繞在一起,也始終是相互獨立的兩棵樹。它們不會讓身邊的樹按照自己想像中的模樣生長,它們愛著對方本來的樣子。

3.愛自己是被愛的前提
最後一點,愛自己是被愛的最重要前提。當你的伴侶對你不夠好、不夠重視你時,你要能夠感到憤怒,你要能夠發自內心地覺得自己值得更好的,你要能夠有能力為自己聲張。

你會發自內心的覺得,一個不喜歡你的人,不值得你的付出。因為你就像我們每個人類一樣,需要雙向的、相對對等的情感,你需要被珍視。

不要習慣任何會讓你感到痛苦的東西,無論是一個人,還是一種關係。相信我,你不是喜歡痛苦,你只是習慣了痛苦。

希望你能漸漸明白,如果你還在喜歡一個不喜歡你的人,沒關係,那並不是你的錯。但請你至少為自己保持一種開放性,不要關閉遇見其他人的機會。也許你會遇到一個人,讓你知道真正被喜歡是一種什麼樣的感受,從此你就能夠拒絕那些不夠好的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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