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不開可申請停駛「減免牌照稅」?小撇步讓你省下牌照稅「冤枉錢」,100天可省下1950元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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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2-21
四月是繳納汽車牌照稅時期,新北市稅捐稽徵處表示,
如果未使用車輛,其實可申請暫時停駛減免牌照稅,
等到有需求再申請復駛,但多數人都不知有這規定,權益白白喪失。
但是你知道嗎?
車輛不常使用時,可申請停駛減免牌照稅。
稅捐處長黃育民表示,車輛如確定暫不使用,
可向監理機關辦停駛登記,停駛期間可不繳納使用牌照稅。
牌照稅法規定牌照稅採用按日計費,原則上「不使用就可不繳稅」,
只是全新北市掛牌車輛破百萬輛,懂得申請停駛減稅的駕駛人卻少之又少。
以排氣量1800CC車輛為例,
每年牌照稅須繳7120元,平均每日約須繳19.5元,
如果因出國等因素確定長期不使用車輛,就可申請停駛;
如果全年有100天停駛,就可省下1950元,但如果需要使用車輛時,
則須申請復駛,否則被查獲最高可罰兩倍稅額。
為方便民眾申請,稅捐處在監理所都設有申請櫃檯。
臺北區監理所表示,
申請停駛比較麻煩是須「繳回牌照及行照」代保管,
等申請復駛再領回,並不收任何規費,但申請停駛須先繳納停駛前未繳納的牌照稅額。
像已退休的遊姓車主,家中有五輛車,
其中三輛沒在開,便申請停駛,等需要上路前,再申請復駛。
「完全不知道有這一規定,浪費好多錢白繳稅。」新北周姓市民說,
家中有三輛車,十多年來因工作須常出國,平均每年出國120天以上,
另兩輛車因大臺北生活圈不好停車,家人也很少使用,一年可能開不到100天,
過去都不知有這一規定。他們決定,今後要善加利用,唯獨麻煩的是「申請復駛時需跑」。
記得善用資源,
絕對不要繳了一大堆冤枉錢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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