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笨不可怕,可怕的是《弱者思維》!(聰明人必讀)

  • 10-24

01.
附近新開了一家賣菜的超市。為搶生意,採取了兩大策略:
第一,承諾不賣隔夜的菜。
第二,實行有效的折扣策略:

晚上八點打9折;八點半打8折;九點打7折,九點半打6折;十點打5折;十點半打4四折;十一點打3折;十一點半以後免費派送。

這麼一來,其它賣菜的哭了。
一天晚上八點多一點陪母上大人去小區溜一圈,到超市門口,決定進去看看。

眼前的情景,讓我傻了眼。
十幾位大媽,每個人面前擺著各種容器,裡面裝著各種挑揀好的菜。然後聚在一起扯閒篇。

沒帶容器的大媽,就在超市的貨架上直接開闢一塊地,把揀好的菜攏一堆,人站旁邊看著,像一隻老貓看著一條鹹魚。

母上大人一時沒搞清楚狀況,準備去拿貨架上別人攏好的菜,差點被一個老太太打。
營業員扯著嗓子喊挑揀好菜的人,趕緊買單。大媽們假裝沒聽見,繼續天南海北聊。

她們在等時間過去。可能有人在等九點買單,有人在等十點買單,甚至有人在等十一點半以後免費拿菜。

先後進來了幾個正常買菜的人,發現像樣點的菜已經被大媽們宣示了主權,只好搖搖頭離開。

我趕緊把媽拽走,並嚴肅警告她:“你再無聊,也不能幹這麼丟人的事情啊!幾塊買菜的錢,你兒子拿得出來。這太丟人了!”

不到一個月,超市宣布取消折扣。
老太太們好像被搶了錢一樣。

她們開始罵娘。有人號召大家團結一致,堅決抵制,不再去買菜。
又過了一個月,超市關門大吉。

老太太們只好繼續去買哪些不知道隔了幾天的菜。

不得不說,人與人之間的智商是有差別的。
笨不可怕,可怕的是自以為聰明的人。
笨是智商欠佳,自以為聰明就是蠢。

他們總能夠以各種方式鑽規則的空子,佔便宜,撈好處,然後喜滋滋地以為自己很聰明。
卻少有人明白,一旦規則被破壞,最終吃虧的一定是弱勢的一方。

比如那些自以為得了便宜,最後讓一家有品質的賣菜的超市關門了。
不僅沒便宜佔了,連新鮮菜都買不到了。
然後最可憐的,就是那些循規蹈矩的好顧客了…

02.
作為一家新型的互聯網公司,各項製度還算人性,也算公平。
比如,只要有打卡記錄,8小時以外的都算加班。

加班的時間可以用來抵扣遲到。所以偶爾遲到,也可以免除懲罰。
和其他很多公司加班永遠無償,遲到永遠要扣錢比起來,算很公平、很人性了。

然而,偏偏有些聰明人從中嗅到了某種有機可乘的貓膩。
一個人來加班,代一個部門的人都打卡。

有人周末來公司附近健身,早上先到辦公室打卡,晚上回家前再打卡,也算加班一天。
然後每天早上睡到日上三竿,反正有大把加班的時間來抵扣。

公司當然不是傻子,很快出台了新制度:
第一,從此以後遲到的時間不能直接由加班的時間來抵扣。要抵扣,必須走請假調休的程序,而且以一小時開始計算。即如果遲到一分鐘,不想被罰錢,需要用一個小時加班的時間來抵扣。

第二,工作日晚打卡下班的,不再算作加班。週末加班的,需要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否則不算加班。日常工作沒完成需要周末加班的,不能算加班。

本來剛開始的生態還不錯,至少作為員工,沒吃那麼大的虧。
但偏偏有人自以為聰明,要鑽政策的空子,破壞規則。

公司直接改變了規則,你能怎樣?
罵娘,還只能偷偷在心裡罵。
怨誰呢?
很多人怨公司小氣,黑心。

其實,該怨的是那些人心不足,利用政策漏洞太過分,破壞規則的人。

開車上路,總有老司機叮囑:“珍愛生命,遠離大貨車。”
有個朋友仗著自己技術好,喜歡頻繁變道,左右加塞,蛇形行駛。

又一次在炫車技的時候,急速變道,直接撞上了右側正常行駛的大貨車。
他的車幾乎直接鑽入了大貨車的底部,車頂被削平。

在尖銳的剎車聲中,又被裹挾著滑行了近十米。
頭顱重傷,肋骨多處骨折,脾臟受損,在醫院待了大半年。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時,朋友全責,一切損失自己承擔。
行駛在路上,小汽車處於弱勢,大貨車處於強勢。

如果小汽車遵守交通規則,就算出了事故,還能在後續的處理中獲得應得的賠償。
卻恰恰有像我朋友那樣作死的人,處於弱勢,卻還要去破壞規則,最終自作自受。

更為重要的是,如果所有的小汽車司機都自覺維護交通規則,就會形成一種有序的道路氛圍。
大貨車遵守交通規則了,那小汽車也就安全了。

假設沒有交通規則,或者大家都對交通規則視若無睹,那就會看到大貨車肆無忌憚地橫行霸道,小汽車無路可走。

大媽相對於超市,員工相對於公司,小汽車相對於大貨車,都屬於弱勢者一方。
可能會有人問,何為強勢者,何為弱勢者?

在一個有序的狀態裡,規則的製定者就是強者;在無序的狀態裡,資源的擁有者就是強者。一句話概括,就是有話語權的一方。

一般情況下,吃虧的肯定是弱勢者。
人是社會化的,講文明的,為了保障一定的公平和秩序,就有了一些規則、制度、法律法規。
這些規則,其實是保障弱勢者最後一道屏障。

悲哀的是,很多本來就處於弱勢者一方的人,偏偏要去破壞規則,如前文說到的買菜的大媽,亂打卡的員工,不遵守交通規則的小汽車。

結果呢,規則制定者直接從改變規則,將“欺負弱勢者”合法化。
弱肉強食的本性,規則是對這種本性的束縛。

有些規則是顯性的,白紙黑字,一目了然。
也有些規則是隱性的,更像是一種常識。

我們稱之為規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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